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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陽國志校補圖注

〔晉〕常璩撰,任乃強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第一版

出版說明

前言

(一)常璩身世與其撰述動機

表格、圖、表解

(二)原著撰述過程與資料依據

(三)原著之優缺點

(四)原著流行情況

(五)宋代刻本與校勘工作

(六)明代刻本、鈔本與校勘工作

(七)清中葉刻本與校勘工作

(八)道咸以來之翻刻與校勘

表格、圖、表解

(九)舊刻遺存問題與此次整理目的

(十)校勘述例

(十一)闕文輯補述例

(十二)繪圖述例

(十三)注解與標點述例

(十四)附錄蒐輯述例

卷一

巴志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附說鹽

卷二

漢中志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附常志梁州郡縣與兩漢志及晉志對照表

卷三

蜀志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二十三

二十四

附一蠶叢考

附二成都七橋考

卷四

南中志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附一莊蹻入滇考

附二蜀枸醬入番禺考

(一)

(二)

(三)

附三蜀布、邛竹杖入大夏考

卷五

公孫述劉二牧志

卷六

劉先主志

卷七

劉後主志

卷八

大同志

卷九

李特雄期壽勢志

卷十上

先賢士女總讚論

附巴郡士女讚注殘文輯佚

卷十中

廣漢士女

卷十下

漢中士女

十一

十二

十三

卷十一

後賢志

十一

十二

十三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原附益梁寧三州先漢以來士女目錄

卷十二

序志

附錄一舊刊序跋

一宋元豐成都刻本呂大防序

二宋嘉泰邛州刻本李序

三明嘉靖甲子成都刻本楊經序

四同前書劉大昌後序

五明嘉靖蒲州刻本張佳胤序

六嘉靖蒲州刻本張四維序

七張佳胤江原常氏士女目錄跋語

八吳琯古今逸史校刻華陽國志凡例

九明天啟丙寅李一公重刻華陽國志序

十同前書范汝梓序

十一四川省圖書館藏函海本華陽國志卷九李志張佳胤跋語

十二函海華陽國志附錄

十三漢魏叢書江西本華陽國志王謨跋

十四清嘉慶甲戌南京刻題襟館本廖寅序

十五北京圖書館藏顧廣圻校批本前四卷中的重要題記(附說明)

十六向覺明家藏何校顧批華陽國志考略

十七向藏本之顧批及其他乾嘉名流題記

十八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史部載記類華陽國志

十九章宗瀛校四庫全書考證史部華陽國志

二十山右叢書耿氏萬卷精華樓藏書記卷四十史部九載記類華陽國志叢記兩種

二十一悔過齋重刻題襟館本華陽國志陶濬宣題記

二十二顧觀光華陽國志校勘記

二十三傅增湘藏園群書題記續集卷一校明劉大昌刻本華陽國志跋

附錄二莫與儔著作兩篇

一牂牁考

二莊蹻考

 

出版說明

  《華陽國志》是一部有影響的歷史、地理著作,《四庫全書》入史部載記類,近人則往往將其劃入地方志中,並被譽為我國現存最早的方志之一。

  作者常璩(約公元二九一—三六一),東晉蜀郡江原(今四川崇慶)人。自後漢迄晉世,常氏世代為官,為江原巨族。常璩少年時,得遍讀先世遺書,頗負才名。氐人李氏在四川建立成漢政權以後,注意網羅舊家大族。李期、李壽之世,常璩任成漢史官,獲讀宮中圖籍版檔,曾撰《梁益二州地志》、《巴漢志》、《蜀志》、《南中志》等書多種。東晉永和三年(三四七),桓溫伐蜀,璩與中書監王嘏等勸李勢降晉。入晉後,因受歧視,不復汲汲仕進,乃懷憤裒削舊作,為《華陽國志》。

  《華陽國志》十二卷,分為兩大部分,前四卷《巴志》、《漢中志》、《蜀志》、《南中志》為地理之部,所涉及的疆域,北起今陝甘南部,南到今滇南和滇西南邊境,西起今川西地區,東至長江三峽地區。後九卷是對我國西南地區重大歷史事件和人物的記載,從遠古蠶叢、魚鳧的傳說時期起,至東晉咸康五年(三三九)止,其敘述的側重點,則在公孫述、劉焉據蜀時期,三國蜀漢時期和氐李成漢統治時期。

  此書體製完備,資料豐富,考證翔實,文筆富贍。草創始就,即倍受重視。范曄著《後漢書》,裴松之注《三國志》,曾大量採取其文,後來崔鴻著《十六國春秋》、酈道元注《水經》、劉昭注《後漢志》,凡涉及西南史地者,亦無不盡量吸收《華陽國志》的成果。從《隋書‧經籍志》開始,歷代書志均加著錄。任乃強先生認為「其開我國地方史志創造之局,有如《史記》之於我國史籍」,是有道理的。

  《華陽國志》版本很多,北宋有元豐呂大防成都刻本,南宋有嘉泰李邛州刻本,原本均已佚。明清而下,翻刻傳抄者更多,今存之各種本子,有三十種。任乃強先生整理此書,以清廖寅題襟館本為底本,校以現存所有版本(其中包括被任先生本人認為反映了元豐本面貌的何焯校本),參考大量有關典籍,進行校勘、標點、輯補、注釋、附加論述及繪圖。其校、點和補均反覆斟酌,極見功力。其注釋、附論和插圖,對書中所涉及的我國西南地區的地理沿革、歷史事件、人物事跡、民族形成、經濟發展、土風民俗、物產資源、著作學術等方面及古西南地區同內地的關係、古西南地區同印度的文化交流等等,作了詳細的闡述,有不少獨到的見解。由於任先生對西南地區的地理、歷史十分諳熟,而又能運用文字、音韻、訓詁的傳統方法,其所考訂,每能貫通歷史文獻、出土材料和實地情形,娓娓而談,令人信服。在整理《華陽國志》的同時,任先生又綜合各方面的材料,糾正了《漢書》及其顏注、《後漢書》及其李注、劉昭注、《三國志》及其裴注、《水經注》、《晉書》、《資治通鑒》及其胡注的若干謬誤。這些工作,對於研究西南史地,探討西南地區民族發展史和地區經濟發展史等等,均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本書的校勘記,以單行小字夾於正文中間,輯補文字於字下加▲符號,刪去之文字排小一號字,並加圓括弧以表明之,注釋置於整理者所分各章之後。

  應當說明的是,作先生之校勘,偶有未說明所據版本而僅依文理改動者,又其所輯補的文字,除諸書明引為《華陽國志》之原文以外,亦有以他書之有關段落詞句以意補之者。這種做法,同一般遵循的輯校原則有不盡合處。好在校勘記中對校改、增補文字的來歷及其校補理由均有說明,並有統一的標記與原文區別,讀者仍可清楚地看到底本的面目。在注釋中,亦有一些未提供足夠證據而又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的推斷成份,我們仍依原稿排印,讀者可以從中得到啟發和作出判斷。在出土文物不斷增多,資料範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對這些問題,將會進一步得出更具說服力的結論。

  本書原稿所附全部地圖均經復旦大學歷史地理研究所劉思源同志重新繪製,謹此說明。 上海古籍出版社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

前言

   (一) 常璩身世與其撰述動機。

   (二) 原著撰述過程與資料依據。

   (三) 原著之優缺點。

   (四) 原著流行情況。

   (五) 宋代刻本與校勘工作。

   (六) 明代刻本、鈔本與校勘工作。

   (七) 清中葉刻本與校勘本。

   (八) 道咸以來之翻刻與校勘。

   (九) 舊刻遺存問題與此次整理目的。

   (十) 校勘述例。

   (十一)闕文輯補述例。

   (十二)繪圖述例。

   (十三)注解與標點述例。

   (十四)附錄蒐輯述例。

  研討西南古代史地,屢須檢覈《華陽國志》,然學者每以未有善本,殘闕訛奪,影響文義為憾。今在四川大學歷史系師生的協助下,蒐討舊刻,博徵群書,勘正原文,補其殘闕,施以標點,分段加注,插繪地圖,期於解決舊刻遺存之問題,便于讀者使用,稱為《華陽國志校補圖注》。茲將常璩原著特點,歷代鈔刻情形,與此次整理工作過程、方法、著力之點及存留問題作一說明,藉當敘例云爾。

(一)常璩身世與其撰述動機

  常璩字道將,晉世蜀郡江原縣人。江原常氏為巨族,頗多治學藝、擅文辭、喜著述者。四世紀初,因蜀地農民起義,當地士族紛率其部曲客戶流轉遠徙他鄉。常氏以常寬為首領,從杜弢等東走荊湘。璩時尚幼,家較貧,未能遠徙,隨族結i,附青城范長生以自存。後受李雄綏撫。雄既奄有梁益,頗興文教。時則蜀土清晏,年豐賦薄,璩以舊族遺民,方當壯歲,在安定生活中,得遍讀先世遺書,頗以文學自負。其後蜀民流在荊湘者,奉杜弢割據湘州,常寬復率族避地交阯。李雄收取寧州,招輯流民,蜀人流在交阯、南中、荊湘者,次第復還,常族與焉。時璩方強仕,常氏新還者咸依之。璩強學好問,招還流民中又多有識遠方地理與亂離故事者,記問既豐,頗多撰述。逮李期、李壽之世,璩仍為史官。曾依李雄時圖籍版檔,撰《梁益寧三州地志》及《蜀漢書》。李壽與江左絕,而頗交通北方,璩書緣是最先流傳黃河流域。李勢時,璩官散騎常侍,素服巴西龔壯言論,傾心江左。永和三年,桓溫伐蜀,軍至成都,璩與中書監王嘏等勸勢降晉,隨勢徙建康。江左重中原故族,輕蜀人,璩時已老,常懷亢憤,遂不復仕進,裒削舊作,改寫成為《華陽國志》。其主旨在於誇詡巴蜀文化悠遠,記述其歷史人物,以頡頏中原,壓倒揚越,以反抗江左士流之誚藐。因資料新穎,敘述有法,文詞亦復典雅、莊嚴,符合封建士流志尚,故能及時流行,為千六百年來地方史志所取則。

  其書凡十二卷,約分三部:第一至四卷,述梁、益、寧三州地理與其古史;第五至九卷,志公孫述以來割據蜀地者始末;第十、十一兩卷,標榜蜀中人物,殿以《自序》一卷,又輯附三州人物目錄。全書共約九萬字,在絹素時代,為地方史一鴻篇鉅製矣。

  茲為便於說明常璩的時代背景與撰述過程起見,編為下列年表:

公元

晉帝紀年

李氏紀年

大事

常璩年歲(估計數,誤差約五年)與其著述

291

惠帝元康元年

 

晉朝廷內亂發生。

出生年(?)

296

 

關中羌胡並起叛晉。

 

298

 

關隴流民入蜀。

 

300

永康元年

 

趙廞據益州叛晉。

 

301

永寧元年

 

李特攻殺趙廞。

十歲左右

302

泰安元年

 

晉益州刺史羅尚與李特相攻。

 

303

李特建初元年。

李特敗死,李雄反攻羅尚。

 

304

永興元年

李特建興元年

羅尚敗走巴郡。李雄入成都。

 

305

蜀民大流徙。

江原常寬率族入巴,流轉荊湘。

306

光熙元年

晏平元年

羅尚得荊州支持,軍復振。

 

307

懷帝永嘉元年

蜀、巴對峙。

 

308

梓潼叛雄附巴。

 

309

巴西叛雄附巴。巴內亂。

 

310

蜀流民杜弢等據湘州。

 

311

玉衡元年

李雄收復巴西、梓潼、犍為。

二十歲左右

312

李雄統一益、梁二州。

 

313

愍帝建興元年

南中流民漸還巴蜀。

 

314

 

 

315

湘州杜弢敗亡。

 

316

劉曜入關中、西晉亡。

 

317

元帝建武元年

司馬睿稱晉王。

 

318

大興元年

司馬睿稱帝,是為東晉。

 

319

 

 

320

陳安叛劉曜於隴右。

 

321

十一

 

三十歲左右。

322

永昌元年

十二

晉有王敦叛亂。

 

323

明帝大寧元年

十三

李雄軍攻寧州,敗還。

 

324

十四

王敦敗死。

 

325

十五

 

 

326

成帝咸和元年

十六

李雄取涪陵。

 

327

十七

晉有蘇峻等叛亂。

 

328

十八

蘇峻敗死。

 

329

十九

蘇峻餘黨敗潰。

 

330

二十

李雄遣李壽攻取巴東、建平。

 

331

二一

李壽進軍陰平、武都楊難當降。

四十歲左右

332

二二

李壽南征寧州。

撰梁、益二州

333

二三

寧州入於李雄。交、廣流民漸還。

地記及《南中志》。

334

二四

李雄卒。蜀宗室相殘。

 

335

咸康元年

李期玉恆元年

 

改寫《梁州記》為《巴漢志》、《益州記》為《蜀志》。

336

晉取蜀興古。蜀取晉漢中。

 

337

 

 

338

李壽漢興元年

李壽襲成都,殺李期,改國號漢。

 

339

建寧叛蜀附晉。李壽通使石虎。

撰成《蜀漢書》。

340

蜀克建寧,復寧州。

 

341

蜀軍攻牂柯不克。

五十歲左右

342

 

改寫《三州志》為《華陽國記》。

343

康帝建元元年

晉軍襲蜀江陽。李壽卒。

 

344

李勢太和元年

晉軍取巴東。

 

345

穆帝永和元年

李勢殺其弟廣及解思明等。

 

346

嘉寧元年

李弈自晉壽叛,尋敗死。

 

347

 

桓溫伐蜀,李勢降。

隨李勢徙江左。

348

 

李勢餘眾擁立范賁復據成都。

改寫《華陽國記》為《華陽國志》。

349

 

晉軍再破成都擒范賁。

 

350

 

蕭敬文猶據涪城叛晉。

 

351

 

 

六十歲左右

352

 

蕭敬文敗死。

 

353

 

晉殷浩北伐屢敗。

 

354

 

晉內外政權歸于桓溫。

 

357

升平元年

 

秦苻堅即天王位。

 

361

 

李勢卒於建康。

七十歲左右卒(?)

 

(二)原著撰述過程與資料依據

  上表判斷《華陽國志》非一次寫成,而為纂合多種舊作所改編者,有下列證據。

  1 全書各篇自言其截止年代,參差不同,且其實際內容亦未與《序志》所標計劃一致。如《三州士女目錄》言「至晉元康末年」,而所列人物如譙登、侯馥,皆死於永嘉以後。又其《後賢志》云收「二十人」,實僅十八人有讚。足見其雖最後輯錄之《士女目錄》與《後賢志》,亦非按照計劃一次完成者。大抵《先賢》、《後賢》兩篇皆先撰成讚,後乃補傳為註,又後乃造《目錄》,復經幾次增刪,故流行本與最初計劃頗有不符。

  2 其《序志》自言全書敘事「終乎永和三年」。其卷九亦明明標題為《李特雄期壽勢志》,乃其文終於咸康五年李壽猶未死時,闕李壽事之太半與《勢志》全文;又其篇始於李雄,李特事跡乃在《大同志》內。可知其撰《大同志》在玉衡年代,至漢興年代又更以《蜀先主後主紀》與李特、流、雄、期、壽事纂為《蜀漢書》,至漢興三年以後,慵未賡續。晚居江左,乃分《蜀漢書》之《先主後主紀》各為志,改特、流事為《大同志》;並擬於雄、期紀志外續成壽、勢二志,卒因畏避忌諱,兼以老病,未克完成,仍舊至咸康五年而止。

  3 《魏書》卷六十七《崔鴻傳》(《北史》卷四十四略同),謂鴻景明初(三四0)「搜集諸國舊史」撰《十六國春秋》,因多犯忌諱,不敢行世,魏主聞而徵之,正始三年(五0六),「乃妄載其表曰……惟常璩所撰李雄父子據蜀時書尋訪未獲,所以未及繕成,輟筆私求,七載於今。此書本江南撰錄,恐中國(指中原)所無,非臣私力所能終得。其起兵僭號,事之始末,乃亦頗有,但不得此書,懼簡略不成」。又其子秘書郎子元,永安二年(五二九)奏上其父書曰:「先朝之日,草構悉了。唯有李雄蜀書搜索未獲。闕茲一國,遲留未成。去正光三年(五二二),購訪始得。討論適訖,而先臣棄世。」父云「乃亦頗有」,子云「草構悉了」,皆足證正始年代鴻已撰成全書,具有蜀事。時既尚未購得江南撰之《華陽國志》,則其于蜀李事為何書耶?其為璩漢興初年所撰之《蜀漢書》無疑矣。故魏收指其藉口未得江南書為「妄載其表」,而崔子元表則逕稱其父所謂「江南撰錄」之「李雄父子據蜀時書」(指《華陽國志》)為「李雄蜀書」;蓋就李雄父子據蜀一事言,兩書內容類同,崔子元混稱之也。

  4 《水經注》屢引常璩之書,有稱《華陽國記》者(《漾水》、《沫水》)二處,稱《華陽記》者多處(卷三十三最多),他或稱「常璩曰」,或稱《巴漢志》,其文則皆今日通行之《華陽國志》文也,而竟無一處稱《華陽國志》者。又常氏自序,雖標題為《序志》,文中乃作「號曰《華陽國記》」。可見此書舊本原稱《華陽國記》或《華陽記》,江左改寫本乃稱為志耳。又,江左人士引此書者,如裴松之《三國志註》,劉昭《續漢郡國志註》,皆只稱《華陽國志》,無稱作「記」者。隋唐以下引此書者亦然。足見常氏居蜀時所撰而流行於北方者,本曰《華陽國記》或《華陽記》,居江左改寫之本乃稱《華陽國志》。因其改寫易名于衰年恍惚中,偶仍舊序文字作「號曰《華陽國記》」耳。蓋常氏原著有《巴漢志》、《蜀志》、《南中志》為地理專書。旋復增益霸史部分,名曰《華陽國記》,蓋早已單行,傳鈔於黃河流域,為崔鴻、酈道元等所依據;徙居江南後,乃合地記、霸史與地方人物為一書,分別篇章,定名《華陽國志》,江左人士與隋以來各書所引皆江南本,原撰各記未更流行也。

  5 常氏此書,以地理之部為最精。其為歷世所稱道與引用者,大抵不出前四卷。然此四卷之編次方法,頗多可疑:璩本蜀人,仕於蜀國,其文亦特重在蜀,何以首列《巴志》,《蜀志》反敘《漢中志》後?又記益、梁、寧三州文字分量相當,何以獨分梁州為巴與漢中兩卷?晉梁州治歷在漢中,李氏梁州刺史亦常駐晉壽,何以首列《巴志》,且以《梁州總序》屬之?《水經注》引此前兩卷文,何以又不稱《巴志》、《漢中志》而別稱為《巴漢志》?綜此疑點,可以推斷:常氏最先所撰地記為益梁寧三州各一卷,緣李雄棄漢中後,梁州形勢首重三巴,故作如此敘述,並名為《巴漢志》,原次在《蜀志》後。入江左後,為尊晉制,未便抑漢中於巴郡下,乃分《巴志》與《漢中志》為兩卷,藉省改寫之勞。試細校此巴、漢兩卷文字,其為李氏統治時期舊作,形跡宛然,足知其先後撰述沿襲過程。大抵璩居江左時,但著力於表揚鄉邦人物,衰慵暮氣,未能更寫符合晉制之《梁州記》也。

  由上推斷,更綜述常氏撰述過程與其資料依據如次:

  地理之部 《蜀志》撰述最早,取材於揚雄《蜀本紀》,應劭《風俗通》,譙周《益州記》,陳壽《益部耆舊》,與揚雄、左思兩《蜀都賦》、來敏《本蜀論》、趙寧《鄉俗記》及常氏自所見聞,而以《史記》、《漢書》、《續漢書》、《漢紀》、《續漢紀》與陳壽、王崇《蜀書》之文參訂之。其他所云司馬相如、嚴君平,陽城子玄等之《蜀本紀》,皆既佚之書,則疑其或屬虛記,或僅傳聞,莫得而徵之矣。此篇初名《蜀記》,曾單行。(魏、周、隋時諸書所引《蜀記》,即出常氏。)後乃改為《華陽國志》之一篇,稱《蜀志》耳。最初撰述時間,約在咸和中李雄統一蜀地之際。

  常氏於撰述《蜀記》同時,亦撰《巴記》一書,所據為譙周《三巴記》及自荊湘招還流民之傳述。後復採祝龜《漢中志》與鄭廑、陳術之書,合東三郡與梓潼、陰平舊事於《巴記》為一書,曰《巴漢記》,至李壽時流傳於北方。永和中,收入《華陽國志》,始分為《巴志》與《漢中志》二卷。

  其《南中志》纂述較晚,約在咸和八年李壽取寧州後。所據為楊終《哀牢傳》,譙周《南中異物志》,魏完《南中志》等書,尤以得於北還流民之傳說為多。收入《華陽國志》時,全用舊文,未有增改、故咸和八年以後更無所紀。

  霸史之部  晉初,陳壽與王崇各撰《蜀書》,記劉二牧與蜀二主君臣史事。其後常寬撰《蜀後志》,記晉武帝時蜀中官吏。漢嘉太守杜龔更續趙廞、羅尚時事。常璩並得其書。既為李氏史官,得詳知李氏世譜,又親見太安以來蜀中亂離情形及李雄收拾全局經過,復繼杜龔之後,續常寬之書,皆敘次年月如本紀。初未行世。漢興初,乃更取《漢紀》所載公孫述事,分別《紀》《傳》若陳壽書,稱為《蜀漢書》,凡九卷,合《自序》為十卷。李壽錄之以遺石虎,故北方文士最先傳鈔之,崔鴻表所謂「亦頗有之」,由得此書也。《隋書‧經籍志》與《新唐書‧藝文志》並作「《漢之書》十卷」,《通典》直稱之為「《漢書》十卷」,《通志》稱為《漢志書》,皆鈔者所以自便之名。其由李勢表上者,已刪除常氏《自序》,改稱《蜀李書》;《舊唐書‧經籍志》「《蜀李書》九卷」是也。其書只敘至漢興二年,今本《華陽國志》卷九,改用晉帝紀年,至咸康五年而止者是也。

  《隋書‧經籍志》《華陽國志》下,又有「梁有《蜀平記》十卷,《蜀漢偽官故事》一卷,亡」等字,謂梁世子蕭方等與其幕客撰此二書,記李氏事,當入霸史,非謂常璩所撰。惟其文實多出於常氏《蜀漢書》,故附著之耳。

  《蜀漢書》以蜀比正統。降居江左改寫《華陽國志》時,不能不將此部大加改造,除改用晉帝紀年外,又將公孫述、劉二牧合為一志(原為列傳),李特、李流事(原為本紀)合王濬、趙廞、羅尚事為《大同志》一卷,僅以李雄據蜀後別為一卷;在晉著書,勢所必然。究其內容實質,皆未失《蜀漢書》旨趣。

  人物之部  常璩在蜀時,陳壽《益部耆舊》與各郡單行之《耆舊傳》並盛流行,常寬復有《梁益篇》續陳壽《耆舊》,故璩僅專力於地記與霸史之部。似亦曾仿楊羲《輔臣讚》撰有《益部士女總讚》一篇,為文學自娛之業,未以行世。由其地理書中,已將州郡傑出人物加以短語表揚,兼及賢守令,則其初無讚述人物專篇之志可知矣。入江左後,乃因舊所讚,更仿陳壽《輔臣讚註》前例,各繫小傳為註,明確頌揚巴蜀人士之德業功名足以傲世勵俗者,為《先賢》、《後賢》兩篇,以抒其不堪東人誚藐之鬱氣。著力過猛,故雖僅兩卷,篇幅則大於地志與霸史之四、五卷。猶嫌其發抒不盡,更輯《三州士女目錄》以充實之。此其于江左改寫此書時新增之部也。

  自序之部  封建文人恆喜於其得意著作之末,誇張門第德業。常璩亦仿司馬遷、揚雄、班固、仲長統等,於書末撰《自序》一篇,蓋本有長文述其身世,附著于《蜀漢書》內,崔鴻據之,於《十六國春秋》中列有《常璩小傳》。今傳常璩字道將,即出鴻書。李勢表上之《蜀李書》,則已將《自序》刪除。《華陽國志‧序志》雖為一卷,篇幅不逮他卷之十一;蓋降人沒落,衰年畏譏,且懼觸忌諱、滋是非、反以妨其書之流行,故刪去舊序身世之部,但存著述旨趣千餘言而已。文中「凡十篇,號曰《華陽國記》」一語,蓋仍原《自序》文,恍惚未改正也。原《華陽國記‧巴漢志》為一篇,合《蜀志》至《後賢志》為十篇。

(三)原著之優缺點

  我國自公元一世紀開始,漸起地方史志撰述之風,或傳耆舊,或記風俗,或志古蹟,或紀歲時,或狀山水,或輯故事,逮如宮觀梵塔,夷貊殊俗,草木禽獸之類,或文或賦,各依州郡方隅,匯為專書,傳鈔流布,與群經諸子爭市。此實我國文化一大進步也。大抵漢武以前,文化事業集中於政府,掌握於史官,故史籍必出於國都,所紀恆屬王侯世家之事。閭里所傳,僅或著於詩歌,極難收入史錄。漢武以後,儒生高擁《七經》,奪去文化揆席,史官降於從屬地位。然經師史官時相衝突,雖由歷朝帝王以政治強力融合之,終不可以長久相保。故自東漢初年起,治史諸家往往退處州邑,傳其地方故事,群芳怒發,遍地皆然,不復更萃於上林一角焉,於是基層社會之情俗,不待輶車採訪,中樞布政,能廣泛資為依憑。大統一之局從而賴以穩定,則方志諸家有其功矣。然一至四世紀間,地方史志雖已發達,率皆偏記一類,無全面描繪之巨文。其一書而兼備各類,上下古今,縱橫邊腹,綜名物,揆道度,存治要,彰法戒,極人事之變化,窮天地之所有,匯為一帙,使人覽而知其方隅之全貌者,實自常璩此書創始。此其於地方史中開創造之局,亦如正史之有《史記》者一。

  璩雖生於亂世,而篤好古籍,勤於蒐討。當李雄昇平之世,承兩漢魏晉之後,舊家遺存典籍之富,復緣李雄頗興文教,飭風雅,璩壯年喜事,馳騁其間,所獲豐備。又歷任史職,得取用當時圖籍檔簿,且多與聚集遷流之人交往,錄其見聞,故所擁資料,在當時最為贍足。按其《自序》所舉,獲見司馬相如、嚴君平、揚雄、陽城衡、鄭廑、尹貢、譙周、任熙八家《蜀本紀》,旁所引據復有何英、楊終、趙甯、王崇、陳術、祝龜、習鑿齒、王隱、虞預、干寶之書,多有永和時已經散佚者。在未有印刷術時,學者依於紈素,千里訪購,累年不能必得。璩乃獨擁一方之盛,博取約用,精練再三,故能一度書成,輒被傳鈔,流行南北,如有翼,「洛陽紙貴」,未為多讓。此其憑藉豐厚,取用鴻博,亦如《三都賦》之見重于時者二。

  封建時代著作,非依附於經藝,即恆被斥為異端,為士林所擯。璩則崇尚儒術,泛通經藝,兼及讖緯、五行、天文、易象之說。其所崇獎,又全屬清高潔白、孝義節烈、親上死長、勇強任俠一類封建道德,足以培養風俗,與儒家主張契合。所揭「書契五善」,能自兼備,文學復足以相稱,而於條理部居、抑揚控縱之間,未嘗苟且。故其在封建史籍中,從來無人加以訾議。我國兩千年來,地方史志不下萬種,無非流行一時,旋成覆瓿。惟璩此書,雖僅方隅之事而能流行全國,迄今研究封建社會史者猶必重之。此其在歷史發展階段中,代表性強,足以抗衡正史者三。

  巴、蜀、南中,即今所謂大西南者,開化雖與中原同時,而以地形險阻,僻在邊方,文化發育則不與中原一致。尤以古代巴蜀,自有其獨特的經濟基礎,文物有獨具之特色,其與中原文化,尺短寸長,各有所適。漢魏以降,雖已互相融合,仍各有所偏重。分途異致,世亂則離。中原人物,留心此隅者甚希。例如李冰治水,瑰然為人類創造奇蹟,而馬、班之書僅在《河渠》、《溝洫》篇中記以數言。天文曆數,《易》理醫方,從來推蜀士最精究,而《史》、《漢》諸書亦未明確萇弘、洛下閎、任文公、涪翁等身世。蜀士既多見輕,述作亦遂罕能傳于中原者。相如、揚雄之賦,乃得狗監與侍臣推薦而顯。是故蜀士多懷寶自迷,肥遯不出。此巴蜀與中原古代隔閡之實際情形也。常璩此書,純用中原文化之精神,馳騖於地方一隅之掌故,通其痞隔,暢其流灌,使中土不復以蜀士見輕,而蜀人亦不復以中土為遠。唐宋以降,蜀與中原融為一體,此書蓋有力焉。此就掌握地方特殊性與全國一致性相結合言,常氏實開其先河者四。

  常璩長育於封建時代,其思想固不可以現代水平責之。若僅就社會發展階段而論,則當時之封建制度,究不失為比較進步之社會制度。而璩又為其中傾向于改革之人物,故其著述中往往表現出一定的進步性。例如,對貪污之揭發指責,對勞動人民的同情,對被壓迫的少數民族的公道主張之表揚,與夫崇儉德,尚勤勞,獎信義,鄙自私等,書中多有突出之敘述。又屢表彰出自寒微之人物,與捍衛群體利益的功勛。對於古代史料,頗能批判吸收,而非一味盲從濫用。又略於往古而詳于當近。雖非通體皆然,要其個別有所表現,稍勝于班固、陳壽諸史。此其于史學三長中,史德尤為傑出者五。

  其書缺點,首在于宣傳封建迷信,脫離歷史真實之處不少。次為其著力表揚之封建道德,除供歷史參證外,已少價值。又次在于對經濟資料蒐討太少,未能透達社會基層。由于其對經濟基礎無所認識,故不能反映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緣是,往往以前後不同時代之社會現象混為一談。例如第三卷論蜀中風俗,以奴隸社會與封建社會相雜揉;第四卷記南中事,以封建文化譏少數民族之類皆是也。又因其書定于衰暮之歲,精神既難貫注,校覈尤多疏虞,字句間往往有重複、歧互、脫誤、偏枯,甚至有前後牴牾之處。凡此數失,大多由于歷史時代所局限,殆為封建史學家共同之缺點,未足引為深責。要當善為區別,發揚其優點,評正其缺點,是則余為此書作注時所曾隨處留意者也。

  其書脫稿迄今,千六百年中,歷經書手傳鈔,匠民翻刻,頗有訛奪、溢衍。或經俗手改竄,或有脫簡闕文。清代從事于校勘此書者二十餘家,所能解決之問題不多。闕失待補、訛訛待正、誤衍待削、顛亂待乙、晦澀待解、異同待校之處累累有之,則鈔刻所遺之憾事,未得諉為常氏之缺失也。

(四)原著流行情況

  唐宋以前,書籍全靠傳抄,流傳甚難。學人求書,亦甚迫切。舉凡內容新穎、代表性強、切於實用之書,有所聞知,必爭鈔購。故左思賦成,洛陽紙貴;陳子昂碎琴,百軸遽空。常璩所輯錄者,皆當時中原學人所不深悉而極欲知曉之事,故每一卷成,即能鈔售,無論江左、中原,流行並頗迅速,《華陽國志》為其最後定本,尤為世人所重。崔鴻求之七年不得,至於表乞魏帝訪購,著於《魏書》。其他經人引用,今可考見者約舉如次。

  晉義熙中,徐廣撰《晉紀》已采用。宋元嘉初,范曄撰《後漢書》採用尤多。同時,裴松之注《三國志》亦有引用。梁天監中,劉昭注《續漢書‧郡國志》引用。太清中,蕭方等撰《三十國春秋》亦依據之。此皆南朝人士之使用此書者。在北朝,則魏太和中酈道元撰《水經注》,已採用其蜀中舊著甚多。崔鴻景明中撰《十六國春秋》,依據其《蜀漢書》。正光三年,又購得其《華陽國志》。他如賈思勰《齊民要術》,本農學書,亦引用之。諸家或稱所引書名,或否,要其文字可按驗也。

  隋唐時,則大業中虞世南等撰《北堂書鈔》屢引之,貞觀中,房玄齡等撰《晉書》尤多采用。同時歐陽詢等撰《藝文類聚》,魏王泰等撰《括地志》亦頗引之。景龍中,劉知幾撰《史通》,屢稱此書,比于正史。開元中,徐堅等撰《初學記》屢引之。元和中,李吉甫《郡縣圖志》亦曾采錄。

  宋世,則太平興國中李昉等輯《太平御覽》、《太平廣記》,樂史撰《太平寰宇記》,並多采之。景德中,王欽若等輯《冊府元龜》采之。南宋則如歐陽忞《輿地廣記》、王象之《輿地紀勝》,並多采入,時則雕板盛行,此書已有刻本,而舊鈔傳播于故家者猶多。川峽四路各州圖經,殆無不引據此書者。

  此後,各代一統志、地方志蔚起如麻,雖或地非梁益,亦多采錄此書。其彙輯巨製,如明之《永樂大典》,清之《圖書集成》等,皆幾於錄用此書全文。惟昔人采書,不遵原語,斷爛割裂者為多。又或不檢原本,意舉其義;甚至剿錄他書所引,未見本文;因而每有訛亂,不盡可據以校訂刻本。

  至於僅志書目與卷帙者,自《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通志‧藝文略》、《通考‧經籍考》、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王應麟《玉海》、明焦竑《國史經籍志》、陶珽重輯《說郛》、清《四庫全書提要》,以及近世書目諸刊,皆著錄之。清代補輯《晉藝文志》諸家更無論矣。

  此書刻本始於北宋,歷世轉多。明末以來,輯叢書者往往收入,並各以原書全貌與世相見,而頗有異同。清代諸校讎家考訂此書者先後二十餘人。

  以下略述此書版刻源流與諸家校勘工作。

(五)宋代刻本與校勘工作

  元豐元年(一0七八),成都府尹呂大防(《宋史》卷三百四十有傳)開始鏤行《華陽國志》。其目的僅在表彰一方人物,故云「庶有益於風教」。此刻本久已散絕,僅賴李錄存其原序一篇(參看《附錄》)。向覺明(達)先生家藏有朱墨校本《華陽國志》十二卷,後八卷為顧千里批校真蹟(前四卷乃過錄何焯校本)。前四卷之顧校原件存北大圖書館,余曾見其攝影膠卷。此二本除顧氏墨批之外,另皆有硃批,為清何焯(義門)所書,竊依其內容,定何氏校語所據之本為元豐呂大防刻本(辨證詳見《附錄》),是何校比顧批價值更高。呂本不顯於世久矣,賴何焯批校而存其略,又復得為吾人所利用,亦幸矣哉。

  常璩此書,在傳鈔時代,流行既廣,竄亂亦多。鈔者或肆己意為別字,或隨愛憎有節刪,或因誤解文義而妄加增飾,亦有以前人批注語誤入正文者。又或夾頁誤連,錯簡誤綴。誤衍、誤脫,訛訛錯亂之處,在在難免。自有刻本,始稍統一。然呂刻所據非善本,亦未加校勘。地志、霸史之部,謬亂頗甚,至如李所云「載祀荒忽,刓缺愈多,觀者莫曉所謂」。

  李字叔廑,丹稜人,史學巨子李燾之子(《宋史‧李燾傳》),嘉泰四年(一二0四)官邛州知州時,嫌呂刻訛亂,乃取《史記》、《兩漢書》、《三國志》與《益部耆舊傳》參訂,通正文理,從新刻版印行。是為此書最早刊行之整理本。此刻行而呂本遂廢。明代諸刻,皆遵李氏。然李刻未久而蒙古軍入蜀,文物蕩然,故刻本流行于世者仍希,今世亦不可得,但能從明代諸刻知其大體面目而已。

  李氏原序,自言整理工作亦頗矜慎:「凡一事而先後失序、本末舛逆者,則考而正之。一意而詞旨重複、句讀錯雜者,則刊而去之。設或字誤而文理明白者,則因而全之。其他旁搜遠取,求通於義者又非一端。凡此皆有明驗,可信不誣者。若其無所考據,則亦不敢臆決,姑闕之以俟能者。」是僅據正史調整呂刻錯亂之部,固未曾逕以己意竄改舊文。其所改正字亦不多,大抵皆有小注說明。今其注文具在。世有謂李竄改《常志》者,非實。

  李刻之遺憾,首在於未能博徵舊鈔善本,進行校勘。既屬史學世家,詎無家藏此書鈔本?乃亦未能取以校正呂刻,而別取正史校之。其序云「蓋嘗博訪善本而莫之或得」。夫常氏原作,必不遵循舊史成文,是李所為,僅能據史實疏通呂刻訛亂格塞之意,非可能得常著面目精神;且所訂限於霸史之部,貢獻殊屬微渺。至於所謂整理呂本文,如《蜀志》與《李志》兩處,則謬陋難以設想。乃猶自詡為「較以舊本之訛謬,大略十得五六」(原序參看附錄二),未免失於誇妄矣。

 (六)明代刻本、鈔本與校勘工作

  李刻版後三十年,元人據蜀,又四十年而宋亡,歷元至明嘉靖時,約三百六十年中,更無刻本。嘉靖以後,明刻本有下列五種:

  (1) 嘉靖甲子(一五六四,嘉靖四三年)成都劉大昌刻本(以下省稱劉本)。現存書兩部:一部在四川省圖書館,一部在北京圖書館,亦各有殘闕,互補恰成完本。冠首《知成都府楊經序》云:「壬戌歲,剖符西土,景行先哲,博徵文獻。政餘談及是書,鮮有知者。乃劉子出家藏一帙視之。因託之校正。謀之同知溫子訓,推官宋子守約,將梓傳焉。……閱三月,梓人告成事。」又有《劉大昌後序》云:「璩仕晉為散騎常侍,平生著作有《漢之書》、《平蜀記》、《蜀漢故事》;三書散逸,所傳僅此,藏書家亦不多得。茲編舊錄間有脫誤。嘗參互考訂,稽之《范史》列傳並注中所引,幸獲什一。闕者仍舊。久藏笥中。獻之郡齋,受命校正。爰命梓人」。《序》末有「本府吏張堯謄寫」七字一行。其書每葉兩面各十行,行二十字。楊經大字序後載《李序》,又次乃為《呂序》,足見所依為邛州宋刻。於紀年處皆提行(偶有非紀年處提行,及紀年處未提行者,然極少),不盡依段落文氣。又多俚俗字,如稱作,補作●,博作,迎作●之類不一。每段自首行頂格外,餘行皆低一格,此皆當時書吏繕寫程式,非宋刻原式甚明。即就劉大昌《後序》文字分析,亦可知其人僅俗吏,學識淺陋。誤解《隋書‧經籍志》梁人之《平蜀記》與《蜀偽官故事》為常璩書,又以李氏散騎常侍為晉授之官,而所據參訂書僅《范史》一種,其不勝「校正」之任亦甚明。通觀全書,實未見其校正之跡。若云有之,則亦惟多作提行,破壞宋刻段落耳。

  惟其劉大昌無校訂此書之力,故所保存宋刻原文最多,適以形成此刻一大優點。近代大藏書家傅沅叔(增湘)《藏園群書題記》有長文稱道此刻本,舉出其前十卷佳字六十四處,解決清代校讎家如顧廣圻等所懷疑而不能確定之問題頗多。如云:「如卷五『以功曹李雄為大司徒』,廖校云:『雄當作熊,見《後漢書》』。此本正作李熊。……卷十,『同室齋定』。廖校云:『誤,未詳,本或作窆字』。又,『●穀二石』,廖校云:『誤,未詳,本或作蜀』。今本正作窆、蜀字。凡此皆廖氏所疑而未敢遽為訂正者,今得此本,若合符契,益可恍然矣。」(全文另載附錄)。此外尚有絕大優點為傅氏所未道及者三:一,清初國內流行之明代刻本,《大同志》皆闕「太安元年」以下四頁,劉本則全有之。二,又,皆脫《先賢‧士女總讚》與巴、蜀、廣漢、犍為四郡《士女小傳》,劉本除巴郡外全具。三,又,《三州士女目錄》人數與總數多不相應,說明各本皆有脫漏;劉本此《目錄》亦有脫漏,而獨多出數人,可資以參訂他本,補成總計數的全部人名。

  (2) 嘉靖甲子蒲州張佳胤刻本(省稱張本)。張佳胤,四川銅梁人,嘉靖庚戌進士,《明史》卷二百二十二與《銅梁縣志》卷八有傳,避清廟諱作佳允。亦於嘉靖甲子官蒲州知州時刻行《華陽國志》。妙在與劉大昌初不相謀而同時開雕,同於甲子春季完成。據王世貞所撰《墓誌銘》:「公之乞歸也,實在萬曆丁亥……明年戊子,卒得風疾不起。」又序其《詩文集》云:「卒年六十有二。」則張氏生于一五二七,卒於一五八八。其官蒲州在中進士後十四年,年三十八,正盛壯好事之時也。

  吾於張本初未求得。迨全書初稿將完時,始從北京圖書館拍照得之。《中國版刻圖錄》第五冊亦有此書原刻第一頁樣片。用與吳琯刻《古今逸史》本《華陽國志》校,文字、行款相同,每面十行,行二十字。足見吳琯係用張本影刻,何允中《漢魏叢書》本亦然。故張、吳、何本及上海石印本大體相同。非如劉刻之為完本也。

  傅沅叔《藏園群書題記》卷一《校明劉大昌本華陽國志跋》謂:「張氏蒲州所刻,觀其《自序》,乃得鈔本於澶淵晁太史家。嗣在江陽,假得楊用修本,又在梁,假得朱灌父本,交互取質,參正脫訛。」又「有《張四維序》,亦署嘉靖甲子元月」。「凡劉刻改正之字,張本一一皆具。可知二公校訂之精審,視後世所傳惡鈔迥然大異。」「余昔年曾得抱經堂藏本,缺第十、十一兩卷。嗣與友人易得完帙,今寶藏於雙鑑樓中。」知傅氏亦有此本。或即轉入北大圖書館者。

  另據《山右叢書初篇》(近世山西省文獻委員會編印)清耿文光《萬卷精華樓藏書記》卷四十云:「《華陽國志》十二卷,晉常璩撰,明嘉靖本,張佳允刊。前有宋元豐戊申呂大防微仲序,次目錄。十卷以下差謬過甚,盧弨弓先生按《自序》重訂。末附江原常氏《士女志》一卷,張佳胤補。」

  大抵張氏原刻有特點四:(一),用呂大防成都刻本為藍本,但是本殘闕。未得嘉泰李氏刻本相校,雖云用晁太史、楊升菴、朱灌甫三家批註本參訂,並未校出諸多脫落,足見其用功殊疏。(二),有張氏新輯江原常氏《士女目錄》附在卷末。(三),《先賢志》不僅闕《巴郡士女讚傳》,又闕蜀、廣漢、犍為三郡士女。又脫《大同志》泰安元年以上至永寧元年四頁。(四),改竄宋刻原文之處頗多,每失常氏原作精神。例如《先主志》中,有不依宋刻,逕用《三國志》原文長段刊易宋本之處。致被後人斥為「俗本」。此正由其以學識自負,妄弄筆墨,反不如劉大昌之嘿無所措者焉。

  (3) 新安吳琯刻《古今逸史》本(以下省稱吳本)。吳琯名不見史籍,所輯《古今逸史》五十五種,經上海涵芬樓影印,有所撰《自序》一篇,未著輯刻年月。各卷皆有「明吳琯校」或「明新安吳琯校」或「明吳中珩校」一行,與萬曆壬辰(一五九二)新安程榮所刻之《漢魏叢書》行款同式,而所收書鮮同(如《華陽國志》程即未收)。疑是與程榮同時分購括蒼何鏜之書,別自刊售,其時間亦在萬曆二十年前後也。

  其《華陽國志》一種,係依張佳胤原刻,有下列證據:

   1 用《中國版刻圖錄》第五冊所影張刻第一頁,以及自北京所拍回的張本膠片同吳本相校,文字、行款均同。各行字畫如一,可以相套,直同影刻。惟吳本卷首多「晉常璩著」與「明吳琯校」二行,致將「州牧」至「甄其」二行順移下頁。又,張刻騎頁折線上為「《華陽國志》卷一」六字,吳本作《華陽國志》與「卷之一」兩段於墨界上下。其他五十餘處皆為此式。蓋為求全書五十五種行款一致而改,於原文無所改也。

   2 江原常氏《士女目錄》,張佳胤所輯(吳本已明著於題下),萬曆以前唯張刻有之,跋語作「佳胤曰」云云;吳本亦有之,同作「佳胤曰」云云。夫惟張氏自刻乃可作「佳胤曰」。他人刻本即當加上「張」字,而吳本無之,足見其是全用張刻,更無所用心于其間。

   3 吳本有「校刻《華陽國志》凡例」六條,其第二條云:「《先賢志》遺第二卷《巴郡士女》計七十八人傳讚,故舊逸也,宋李叔廑校刻曾未指出,今考明闕之,庶備搜補」。然吳本《先賢志》僅《漢中士女》、《梓潼士女》兩篇,且皆無讚。無論巴郡,即蜀、廣、犍三郡《士女讚傳》亦無。驗以另引之耿氏《藏書記》,則吳本所據僅為張刻之殘闕本,而此凡例六條,實張刻文,故與吳本不相應也。

  (4) 武林何允中刻《漢魏叢書》本(以下省稱何本)。《漢魏叢書》創輯於浙江括蒼人何鏜(字振卿,號賓巖,嘉靖進士,見《浙江通志》),原輯書一百種,分經、史、子、集四部,包有《華陽國志》。萬曆己卯(一五七九),東海屠隆(字緯真,《明史》卷二百八十八附《徐渭傳》)為之改排為典雅、奇麗、鴻肆、藻艷四部,寫有序文。但未刊行。新安書估程榮,購得其書三十八種,仍分經、史、子(集部全闕),於壬辰年(一五九二)刻行。有屠隆序,隆蓋其介購者。此三十八種中無《華陽國志》,疑是被吳琯分購去矣。

  何允中刊行《漢魏叢書》約在十七世紀初葉,即萬曆末年,分經翼、別史、子餘、載籍四部,增輯為八十種。多取吳琯《古今逸史》諸書。其《華陽國志》編入載籍,內容與吳本全同。每行二十字,各行首尾起訖,與吳本毫無參差。惟每面只九行,故各頁起訖不同。又無凡例。《目錄》與各篇標題亦大懸殊。其《目錄》不標卷數,作十四行平排。吳本之《李特雄壽勢志》,何本作《雄壽勢志》,而書中標題作《李志》。無《先賢志》,但有《漢中士女志》與《梓潼士女志》兩目。(吳本則作「卷十、《漢中士女志》」,非用張刻舊目)。《後賢志》,作《西州後賢志》。各卷首行,何本標目頂格,不記卷數,其下有「晉常璩著」及「某縣某人閱」共一行。如此相異而已。亦闕《大同志》四頁與《先賢志》前二子卷,為其依照吳本,而非與吳氏同用張刻為藍本之證。其最大荒謬處在于以《三州士女目錄》為《序志》,而以常氏《序志》為《序志後語》。個別文字鐫誤,亦較吳本為多。在宋明刻《華陽國志》中,此為最劣。

  何允中字文開,武林縣人,見所題《叢書目錄款識》,餘無可考。其人蓋略知文藝而不通豁,敢於剽竊改竄,而巧於推廣銷場之書估。其書每卷皆鐫有校閱人名貫,如《巴志》,「武林黃嘉惠閱」;《漢中志》,「蜀郡劉志曜閱」;《蜀志》、《南中志》,「吳郡汪明際閱」,如此廣泛引列當時知名人物以壯聲勢,實皆未曾從事校閱。至如《序志》「武林錢敬臣閱」,竟不知其內容為《三州士女目錄》。《序志後語》,「武林何士錫閱」,亦不知其為常璩《自序》,則其校閱名實可知。然竟藉此虛聲,迷惑無識之八股文士,一時行銷甚多。四川省圖書館藏有明刻單行之《華陽國志》一部,即用此本翻刻者也。

  (5) 天啟丙寅(一六二六)李一公成都刻本(以下簡稱李本)。有知成都府李一公與欽差四川恤刑范汝梓兩序(另載《附錄》),均稱「重刻《華陽國志》」。時距劉刻僅六十三年,非由版片敝敗,蓋不滿劉本字體庸俗與段落謬亂,略作調整而重刻之。

  今未求得李本原刻,但從《函海》校注中知其文全據劉本,僅有極少異字。所錄宋人校語,移在書頭如眉批。提行分段則與劉本大異。又移《序志》於《巴志》之前,是為特點。刊行未二十年而蜀大亂,故流行亦不甚廣。

  (6) 影寫《永樂大典》本。《永樂大典》中收有《華陽國志》,係依李校刻本繕正。清武英殿聚珍版《欽定四庫全書考證》卷三十八之《華陽國志考證》,即對《永樂大典》輯出本之校勘文也。原輯本未經刊行,今《永樂大典》已散帙不可得。

  (7) 嘉靖中錢穀手鈔本(以下省稱錢本)。錢穀字叔寶,號罄室,出身孤貧,好讀書。每得善本,手自鈔寫,窮日夜校勘,至老不衰。游文徵明門,師其書畫。《明史》卷二百八十七,附《文徵明傳》。查文徵明生于成化六年,卒於嘉靖三十八年(一四七0——一五五九),錢氏游其門下,當在中歲,即正德、嘉靖之間。其手鈔《華陽國志》,今有《四部叢刊》影印本。就其筆力與印章推測,又當是錢氏晚歲所作,大約鈔於嘉靖末年,或隆慶之世。在劉、張二刻之後。或與同時。其板本與劉、張二本又不同,是其所鈔為李刻本。審其內容,有為鈔自李刻之證據數端:

   1 僅有李《重刊<華陽國志>序》。

   2 各篇文字,殆與劉本相同,但多古字,無俗字。

   3 提行空格,皆有法度。每有無文空格,其格數與校得宋刻原闕或作黑疤之字數相當。(並詳本書校注)。

   4 文中小字夾注,經考訂可知全屬宋刻已有之校語。

   5 多有避宋廟諱,如恆作●之類,至敦字缺筆為避光宗諱,故知為依南宋刊本。

   6 卷十分上中下三子卷,標題為《先賢士女總讚》,各傳本為注文,此與劉本均通為大字。與《四庫全書提要》之「《總讚》相續成文」,及「本第十卷分上中下」各語符合。

   7 提行處與劉本大異,則非據劉本。《蜀郡士女志》後無「佳胤曰」按語,亦不附《江原常氏士女志》,則非據張刻。第三卷《越嶲郡》及第九卷《李勢志》後,李按語皆作大字低格鈔入,亦李刻之證。

  今世不可復見李刻本,清初江南藏書家固當有之,藉錢氏此鈔,獲於今日識見李刻形製,為益甚大。惜原鈔不言所據版本,殊勞猜測耳。

  (8) 附論明何宇度刻《華陽國志》單行本的有無問題。清乾隆中撰《欽定四庫全書提要》屢屢提及,頗似當時館閣筆人,曾親見何宇度刊之《華陽國志》單行本,並取以與吳琯、何鏜二本校勘者。然今未見有何宇度刻《華陽國志》單行本,自此《提要》外,亦更未見他文論及何刻此書。

  查《四川通志》卷八十八,《經籍志‧史部附錄》(原例錄非蜀人官蜀者所刻之書)有如此一條:「《益部談資》三卷,明何宇度撰。宇度里貫未詳,萬歷中官夔州通判。」又查《夔州府志》卷二十三《秩官》,明代通判有「何宇度,湖廣德安守禦所官籍恩生」一條。再查《湖北通志》中的《選舉志》、《人物志》皆無其人。惟卷八十一《藝文志》五有「《益部談資》三卷,明何宇度撰」一條,云:「宇度字仁仲,安陸人,侍郎遷仲子,官詹事,主簿,出為夔州通判……」并無曾刊《華陽國志》之說。再查《明史》卷二八三《何遷傳》,安陸人,字益之,永樂進士,官至刑部侍郎。則宇度官夔州時,只能在仁、宣之季,最遲不得過正統間,果曾刊行《華陽國志》,則是刻此書之最早者。嘉靖以後諸刻,應或取校於此書,清代藏書家、校讎家,亦當有所接觸,乃皆無跡象可徵。是可疑矣。

  細繹此則《提要》,不合實際之處甚多,例如何鏜《漢魏叢書》並未刊行,即程榮刻本亦無《華陽國志》,而《提要》云有何鏜《漢魏叢書》本,蓋誤以何允中為何鏜也。明刻《華陽國志》之尤近于李本者,當推張佳胤、劉大昌兩本,《提要》均未提及,但言有影寫本,應指影寫《永樂大典》本或錢叔寶鈔本。是蒐討猶未到也。《後賢志》二十人,只十八人有讚,各鈔、刻本皆然,《提要》乃云「二十人有讚」,是其檢覈疏忽也。至於以常氏《序志》「升于簡端」,明刻惟李一公本為然。李刻亦有蜀、廣漢、犍為《士女讚傳》。初閱《提要》,以為所言何宇度本即李本。嗣因何與李不同時,何亦未官於成都,且《李序》與《范序》均未言有何宇度參加其事,判其不然。嗣疑所言何宇度即何允中,因考二人並不同時,且《漢魏叢書》本與單行本不可相混。亦判其不然。反覆推求,判此《提要》為館閣諸人妄憑記憶,捕風捉影,信手寫成,初未檢覈原書,遂誤以何允中為何鏜,以《益部談資》為《華陽國志》,又以李一公本為何宇度刻故也。何宇度實未刻有《華陽國志》。

  《四庫提要》謬誤頗多,近人已有糾謬專冊印行,猶未論及此條,故並附錄辨正于此。

(七)清中葉刻本與校勘工作

  清代校勘《華陽國志》,始於乾隆三十九年《四庫全書考證》之《華陽國志考證》,只十二條,僅用何允中本及《後漢書》文訂正《永樂大典》輯出之影寫本。且其書未印行,今置不論,但錄曾刊行者與從事刊本之校補者如次:

  (1) 乾隆通州李調元輯刻《函海》本(以下省稱《函海》或《函》)。李調元字羹堂,號雨村,綿州羅江縣人,乾隆癸未(一七六三)進士,戊戌歲(一七七八)官直隸通永道時,蒐集蜀人著述(僅少量非蜀人作品)百五十九種鐫成叢書四十函,稱為《函海》,「皆知不足齋所未採者」,號為當時三大叢書之一(《漢魏》、《知不足齋》、《函海》)。其書以《華陽國志》冠首,亦惟《華陽國志》一種為精校之本。其底本為蘇州朱文游家所藏吳縣惠氏紅豆齋舊物,經惠定宇批校之宋槧。又有錢穀鈐記,可能即錢穀據鈔之底本。一時校勘名宿如吳騫、盧文弨、金榜、程瑤田、陳鱣等并推重之,許為邛州原刻。李氏從丁小山(名杰,浙江歸安人,亦校讎家)家購得,並取劉大昌、李一公、吳琯、何允中本,手自校勘,註其異同。是為十八世紀內最為完善之足本《華陽國志》,《函海》一書,以此取重於時。

  《函海》開雕于辛丑(一七八一)秋,至壬寅(一七八二),全書將成,李因虧空撤職。刻工收工貲未足,不肯發版,賴其戚南部陳琮(字韞山,時官永定道)借銀三百兩贖回續雕,至甲辰(一七八四)春完成。李自撰有後序,見《附錄》。

  此書校勘工作甚細緻,態度矜慎。凡提行、空格,諸本異文、別字,各家批注,無不忠實注出,使閱者如兼得諸本。又無輒以己意竄改之跡,是其遠勝宋明諸刻之處。所集明刻中無張佳胤本,故亦無《江原常氏士女目錄》。

  《函海》初刻,自《華陽國志》外,他本訛脫頗多。各方對之多所指責。至嘉慶十四年(一八0九);調元從弟鼎元(字叔和,號墨莊)致仕回籍,檢定全書,改正篇目,並校訂文字若干處,付調元子重夔刊行。重夔託言搬移損失,另刻新板,于道光乙酉(一八二五)完成,仍四十函,是為綿竹重刻《函海》。其內容與通州舊刻出入頗大。剔去舊刻十三種,新收入者十四種,各函編次之書殆與舊刻全異,而以《華陽國志》冠首如故。其《華陽國志》,較舊刻少呂、劉、李、范四序,僅存《李序》一篇。餘仍原版。因其非另一版本,故只附著於此。

  (2) 乾隆江西建昌王謨刻《漢魏叢書》本(以下省稱王本)。王謨字仁圃,江西金谿人,乾隆丁酉(一七七七)進士,授知縣,自乞教職,選建昌府教授。好著述。嘗輯《漢魏遺書》五百餘種,撰《江西考古錄》,《豫章十代文獻》等書。嫌程榮、何允中《漢魏叢書》義例未善,乃就學署增訂為八十六種,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刊行。學使桂林陳蘭森為之序。亦載屠隆原序。謨自撰《凡例》九條。又於《目錄》後作《總跋》,指斥何允中本之謬。又載有「參閱姓氏」九十二人,皆南昌、南城、南豐、新城、瀘溪諸縣生員與建昌府學生。

  其中《華陽國志》一種,仍只翻刻何允中本,但從載籍轉入別史,并加圈點而已。其以《三州士女目錄》為《序志》,《序志》為《序志後語》,及脫《大同志》四頁與脫《先賢志》兩子卷等重大缺點,皆無所指稱與修正。故就《叢書》全面言,王本稍勝於何;就《華陽國志》言,則無毫釐差勝於何本,且其圈點謬妄,篇頁錯落之處頗多,實非佳書,而清代學人多重之,稱「江西本」,足見其時認真讀書者少也。

  其首卷《巴志》標目行下,有「晉常璩著,萬載袁廷鰲校」十字。以下各卷則只「晉常璩著」四字,不更載校閱姓名。是為與何本唯一不同處。袁廷鰲者,乾隆己亥(一七七九)鄉試舉人,選知縣(見《江西通志》卷三十四《選舉表》),蓋王謨教職任內最先捷之門生,實未參加校閱,但藉其微名以自壯,仍是何允中攀載名流入書故智。乃此後直至清末,凡刻《漢魏叢書》者皆遵江西本,於《華陽國志》下亦皆有「萬載袁廷鰲校」一行,可謂書林怪事。

  (3) 浙江杭州增補何允中《漢魏叢書》本(以下省稱浙本)。自何允中刻《漢魏叢書》,至乾隆時,已二百餘年,原刻存於坊間者少而購者益多,至於書賈「多以建陽書林所刻《漢魏名文乘》冒充」(王謨《凡例》語),王謨因而增輯,別鐫為江西本以奪其利。杭州書估又復訾短王本,乃更向江浙諸藏書家求得善本改易何刻《漢魏叢書》之一部分為浙江本以與相競。所刻仍依何允中原式。鐫刻時間未詳。

  其中《華陽國志》一種,原用何本影刻,雕成,乃更剜補成為足本。其改補何本之處,約舉如次:

   1 《目錄》依常氏《序志》十二卷原目,改用吳本款式,卷數與題目各佔一行,而第十卷又分上中下,共佔二十九行。洗去何本《序志後語》等荒謬標題。惟卷十上、中、下卷分題為《先賢士女總讚》,《廣漢士女總讚》,《漢中士女總讚》,與原著剌謬。

   2 劖去各卷首行下「晉常璩著」與校閱人名貫各字。

   3 第一至九卷,行、葉全同何本,惟多有剜補擁擠字及剜餘空白處。例如:卷五第五葉下,何本原文「漢二十二世孝靈皇帝政治衰缺王室多故太常劉(以上第四行)焉字君朗江夏竟陵人漢魯恭王之裔建議……」(第五行)兩行,此本在前行劉字上剜補「竟陵」二字擠刻。於次行朗字下,剜去「江夏竟陵人漢魯恭王之裔」十一字為空格。如此例多不勝舉,故文雖改易而各行首尾與葉數皆仍舊刻無變動。

   4 卷第八(《大同志》),除剜補擠刻字外,又補原脫宋刻四葉文字。其處理方法為:於第九頁末行「廞腹心也」句下空白處增小字夾注云:「此下向有脫文,今補刻四葉。」其所補刻,自「永寧元年」以下共六十行一千一百九十四字。其葉數番號則改第九葉為「九之一」。所補為九之二,之三,之四,之五。以下乃為第十葉,故亦未移亂舊刻葉序。但因舊刻為每面九行,行二十字,此千一百九十四字不能恰滿四葉,故「九之五」又空一面零三行無字。「太安元年」以下仍舊從第十葉起,剜補之文仍同前法擠排。

   5 第十卷補上中二子卷及讚如錢鈔本,共有二十四葉(原何本只八葉),則完全不同何本矣。

   6 刪去舊《西州後賢志》標目之西州二字。

   7 糾正何本《序志》標題,仍為《益梁寧三州先漢以來士女目錄》。改次行「晉常璩著武林錢敬臣閱」為「常道將集」四字。空第三行。自第四行起復與何本行、葉從同,但多增補各人品題字,擠刻於行首。例如:第二條「林閭字公孺」上增「高尚逸民」四字,九字擠刻,孺字以下小字不動。第四揚雄條,多「德行」二字,與「給事黃門」六字擠刻,「侍郎」以下字不動。

   8 改正何本《序志後語》標題,仍為《序志》。

   9 改所有「譔曰」為「讚曰」。

   10刪除原附《江原常氏士女目錄》一篇。

  此書未著鐫刻時間與剜補緣由和依據。茲就上列特點推之:因改「譔曰」為「讚曰」,是《函海》特點,所補各葉文,又皆《函海》所有,所刪《江原常氏士女目錄》,亦《函海》所未收;故可疑其剜改所據為《函海》。剜補時間,當在王謨鐫行江西本不久,即乾、嘉交替之間(一七九六前後),蓋欲以此諸優點壓倒王謨本,亦坊間決勝之一著也。惟此刻亦有廖本所具而《函海》所無者二特點:一為《巴志》「殷人前徒倒戈」句增「前徒」二字,一為《三州士女目錄》中所增品題各字,則又似廖本刊行以後即嘉慶末歲(一八二0前後)始剜補者。盧校本固曾先據《函海》本而又別有所增訂也。細考其所依據,乃盧文弨校本。

  (4) 嘉慶甲戌(一八一四)廖寅南京刻本(以下省稱廖本)。廖寅(一七五二——一八二五)字亮工,號復堂,四川鄰水縣人,乾隆己亥(一七七九)鄉試舉人,捐選河南葉縣知縣。因擒獲白蓮教首劉之協超升鎮江知府,賞戴花翎;旋護常鎮通海道,兼管揚州稅關;轉江西吉南贛寧道;未久復升兩淮都轉運使。皆當時所謂「肥缺」。既富盛歲貲,謬附風雅,借鈔得孫星衍家藏宋本《華陽國志》,先後邀請元和顧廣圻、江寧顧槐三為之校勘,僱名刻工劉文奎兄弟就所居題襟館鐫刻。甲戌年刻成。世稱題襟館本。

  廖本勝於以前諸本之處,耑在於校勘,其校勘態度之審慎,見解之精闢,表現於下列各點:(1),雖有宋本依據,仍復引據群書,多所訂正。(2),校語簡潔,夾注行間;訂正雖多,未嘗改竄原本,閱者循文及註,其義自通。(3),凡所訂正,雖多用臆測,後經別本證實其正確,足見其識力。(4),校正地名錯字皆發前人所未發。(5),首先指出舊刻汶山、越嶲兩郡間脫簡,并蒐列舊籍所引此段脫簡中文字五條,提出考訂線索。凡此諸優勝處,皆出於顧千里手,以及顧槐三之參訂斟酌,廖寅無所預也。其缺點在於未多徵集異本參校,不惟蜀中劉、李諸刻及蒲州張刻為所未見,即比較完善之《函海》本已經行世三十餘年,亦未取供參攷,故著力雖多,取信不足,較之《函海》,互有短長。今從北京先後借得顧氏原稿覈之,其手筆即批注於經何焯校錄之元豐底本上,而二顧竟無所覺,真可怪也。

  (5) 清中葉校勘《華陽國志》諸家。乾隆時《武英殿聚珍版叢書》中,有《四庫全書考證》一種,其卷三十八《華陽國志考證》十二條,署「臣章宗瀛恭校」,僅據何允中本改補《永樂大典》本十餘字,陋無足述。其時江南多大藏書家與校讎家,如歙縣鮑氏知不足齋,吳縣惠氏紅豆齋,黃氏百宋一廛,江都秦氏五笥仙館,餘姚盧氏抱經堂,海寧吳氏拜經樓,陳氏紫微山館,歸安丁氏小酉山房等,皆盛名籍籍,殆與皇宬競富。他如江都程晉芳、陽湖孫星衍、鄱陽胡克家、江寧嚴長明、錢塘汪憲等皆稱數十萬卷。或兼刻書,或擅校讎。其校讎皆以淹貫經史,兼通小學為基礎,空前精闢,不同淺學者流,遠非四庫館校閱諸臣所及。惜清廷未能延致,僅用章宗瀛十二條搪塞此書。

  于時民間校本多未刊行。其于《華陽國志》有所貢獻者,據所知有惠棟、盧文弨、顧廣圻等諸大家,略述於次。

  紅豆齋惠氏者,其先惠恕字元龍,一名周惕,康熙辛未(一六九一)進士,官密雲知縣。其子士奇(一六七0——一七四一),辛卯(一七一一)進士,官廣東學政。父子皆好藏書。士奇子棟(一六八七——一七五八)字定宇,號松崖,不樂仕進,專力學藝,恆以校書自娛。家藏舊刻既多,互用勘正,俱成善本。故有得其藏書鈐記及校注批劄者皆珍視之,稱惠校本。惠氏不刻書,但以校本、複本與他藏書家掉易秘藏。其時宋明刻本《華陽國志》惟吳琯、何允中二本在江南流行。惠氏所藏獨有李刻本,較吳、何本多數十葉,稱為足本,歷世珍秘,耑以校訂本與人掉易他書。其書有錢穀鈐記,蓋即穀鈔本所據。惠棟死後,家落書散,此本入於同邑朱氏。乾隆戊戌(一七七八)又轉入歸安丁氏,即《函海》所據本也(參看《附錄》《函海》諸跋文)。其中惠棟批註僅數處,一時士流,皆以其為紅豆齋舊物而重之。

  乾隆癸巳(一七七三)開四庫館,徵求遺書,歙縣鮑廷博(一七一八——一八0三)獻書最多,時稱為江南第一藏書家。所藏《華陽國志》皆吳、何本,所刻《知不足齋叢書》亦未收錄。故惠校足本出世,曾經鬨動一時。實則其所取據為蜀刻劉、李本,故其增補文字,與劉、李本略同,出入不大。小酉山房主人丁杰(一七三八——一八0七)於一七七八年購得朱文然所藏紅豆齋足本,曾取蜀刻劉、李本校勘,有陳竹厂諸人襄其事。見《程瑤田跋》。一七八一年,乃由程晉芳(一七一八——一七八四)介讓與李調元,為《函海》冠冕。李調元再取明刻各本細校鐫行。

  惠棟另有校補《華陽國志》足本,曾經抱經堂盧氏換得。抱經堂盧氏者,先有餘姚富人盧存心,好藏書,乾隆丙辰(一七三六)舉博學鴻詞,未仕。其子文弨(一七一七——一七九五)字召弓,壬申(一七五二)進士,一七六八年棄官歸養。潛心漢學,尤嗜校讎。所校經、史、諸子、小學書甚富,或刊行之,或總為《群書拾補》。有江陰諸生趙曦明者襄贊其事。所校《華陽國志》,使用版本已多。又為江南藏書家中最先得蒲州刻本者。

  《山右叢書》載耿文光《萬卷精華樓藏書記》卷四十又有「盧氏校張本」一條云:「乾隆二十五年丁丑二月,盧氏校張本。卷十缺上中二卷,但存下卷,今補足。先《總讚》,次《士女傳》。《蜀中士女》為上卷。《巴郡士女》宋本已缺。《廣漢犍為士女》為中卷。《漢中梓潼士女》為下卷。」

  又錄有按語一條云:「常璩《三州士女目錄‧巴郡士女》范目以下共一十八人,當列《蜀郡》後為第二卷。今按本志讚傳並闕,豈稱全典哉?自宋呂大防、李二刻已無聞矣。先民往則,宜垂竹素。強識之士,不重有感耶?」(原有雙行小注云「此條在第十卷《蜀郡士女讚》後」。)蓋即購得盧校張本後題記也。

  盧氏得張佳胤刻本於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亦係脫卷十上中二子卷與《大同志》四葉者,即吳琯所據之本,係明代江南所有唯一之張氏刻本,盧氏依惠氏校本補足,仍闕《巴郡士女讚傳》。其第九卷末有題字云:「按《魏書‧崔鴻傳》,云常璩所譔李雄父子據蜀時書,尋訪不獲,久思陳奏乞緣邊求采云云。然則元魏時已闕此卷。抑不知璩本有錄無書,不補可也。又按其子子元云:正光三年購訪始得。是有此卷。」(參看附錄耿文光題記)則考訂亦殊未精。大抵盧氏長於經學,於史事未能深透故也。

  盧氏晚居杭州新橋之抱經堂,所校書不似惠氏之秘護,而樂于流通。除自刊行外,常聽友好轉鈔。上述杭州剜補之《漢魏叢書》本《華陽國志》,即據盧校本改補者也。

  盧校《華陽國志》足本,於乾隆癸丑(一七九三)經海寧陳鱣(一七五二——一八一七)借鈔。鱣嘗攜至蘇州上津橋石泉古舍,於一八0九年與黃丕烈校閱,有批注。此本後為山西耿氏萬卷精華樓所得,亦見《耿文光題記》,稱為「盧氏校張本」。陳鱣校語,細楷朱書,錄於張本上端,自別於盧氏校語。鱣字仲魚,嘉慶三年(一七九八)舉人,好校讎。與嘉定錢大昕、大興翁方綱、金壇段玉裁、蘇州黃丕烈諸人友好,其經學之深與藏書之富,並為當時浙中首屈。黃丕烈字蕘圃,蘇州吳縣人,乾隆戊申(一七八八)舉人,博學嗜書,收藏宋版極多,名所藏書處曰「百宋一廛」,自號「佞宋主人」。亦好校讎與鐫刻。所刻古籍,務遵原本款式,不容妄改,為一代刻書程法。他與陳鱣訂交于晚歲,以互出秘本勘校為樂。

  耿文光初欲以所得「盧氏校張本」付刻,嗣覺其校猶未精而止。耿氏自記云:「見讚中一條,至名齊吳王止。張本旁注下有闕文。盧校云:名齊吳王耳,非闕文也。乍讀之,疑王字實玉字之訛。名齊吳王,實不成句。因取《函海》本對勘之,果是吳玉。……盧校反遜《函海》之刻,遂置之。」(參看《先賢志》吳玉條校注)。於此,足見盧氏校勘之深度殊遜於《函海》。亦足見惠氏校本與盧氏校本相異之處。

  陽湖孫星衍(一七五三——一八一八)字淵如,乾隆丁未(一七八七)進士,歷官山東道員,至布政使。富於藏書,亦好校讎,所鐫地理書頗多。其家藏有校錄元豐呂刻殘本《華陽國志》,有何焯、李調元、段玉裁校閱批字。未刊,讓與廖寅,並勸其延元和顧廣圻為之校勘刊行之。即題襟館本所據底本也。

  顧廣圻(一七七0——一八三九)字千里,號澗●,元和縣學生。師事同縣經師江聲(一七二一——一七九九),通經史、訓詁、天算、輿地之學,目錄學尤為專長,不求仕進,以校讎、著述為業。當時名宿孫星衍,張敦仁,黃丕烈,胡克家皆延請其校勘宋版經籍,考訂文字,咸以精當見稱。其為廖寅校《華陽國志》,在嘉慶庚午(一八一0),即廖寅年屆六十,兩淮鹽運使任內。顧氏時年四十餘,矜負意氣,頗與廖不愜洽,中途辭去。終其業者實為顧槐三。

  顧氏手稿前四卷現藏北大圖書館,經川大拍照保存。其稿係就吳琯刻本上用朱墨標識,批註行間格外殆遍。亦雜有他人參校批語。顧氏大字行書。參訂者字娟秀真書,其一處云「秋碧按」,蓋顧槐三手筆也。其下方欄外,每有墨漬掩字,未能全讀。首卷《呂大防序》題作《華陽國志引》,顧眉批云:「《四川通志》作《後序》。」又批「抄本無此序」,謂孫星衍所鈔宋本也。序末「元豐戊申秋日呂大防微仲譔」句上,批云:「元豐無戊申。戊午,元年也。庚申,三年也。」初未肯定何年,刻本乃作戊午,蓋刻時乃依《函海》本定之。即此一點,亦足見顧氏校書未嘗注意版本,但以意為之。然甚精細與慎重。

  顧氏校勘此書之方法:首在清理其郡縣體系,撮取前四卷中各郡屬縣名稱、數目、置廢、度移等文記,整理為表。廖刻所附《補華陽國志三州郡縣目錄》,署稱「鄰水廖寅」者,實剽奪顧氏創作。顧氏原稿寫在《目錄》葉後空白處,字跡可辨。地理說明,全局在握,乃更從漢、魏群書中摘錄引用《華陽國志》諸文若干條,彙寫一處,以便核對(寫在《目錄》葉後,正文首葉前)。以下乃於正文行間格外,批註其糾誤、存疑及考訂文字。其準備工作,甚有法度。

  正文首行標題《巴志》下,行書大字二行云:「癸酉十月,重讀一過,頗有點竄處,後之得此者□□之。澗●記」。(中二字照片不明)。癸酉,嘉慶十八年(一八一三),即開雕前一年,蓋顧初辭去時持去此稿,廖寅既決定付雕時乃索得之。由于顧氏受其薪給,故不得不付。廖寅并未遵其原稿刻行,而別取顧槐三之說,又並攘為己作焉。

  顧槐三字秋碧,江寧縣人。幼著文名,不求仕進。所著有《補後漢書藝文志》十卷,《補五代史藝文志》一卷,俱收在《廿五史補編》。又有《然松閣賦鈔》與《詩鈔》。生卒年月無考。據蔣國榜跋,為乾嘉時人。蓋與顧廣圻先後受廖寅聘校此書者,最後定稿實出其手,廖序似亦彼所代撰。序中單稱顧廣圻者,自遜讓,不敢與千里爭名也。其序別創奇說,妄謂「華山在岐州之北,其南正值梁益,與太華不同」。足見其人淺薄無根柢,非可以賡續顧千里事業者也。

  顧槐三改易廣圻校語處與遵用處,可於此稿本明白指出。茲舉《巴志》首段為例:廖刻本「歷夏殷周」句下有小注云「當作歷虞夏殷,脫虞字,衍周字」十二字,顧氏原稿並無此語。應是顧槐三意。細審常氏原意,固不當有虞字,顧廣圻亦不至有此謬注(參看卷一校注)。又顧千里原稿,首段上方欄外有行書額批云:「廣圻按,自此至凡統郡一十一,縣五十八是《總序》。十一郡者,蜀郡、巴郡、廣漢郡、犍為郡、漢中郡,牂柯郡、西城、永昌、建寧、朱提也。」此批語四十八字,有朱筆泐勾,下批真書二小字云「不然」,蓋秋碧批駁字。廖刻本亦即無此校注。又轉下葉「分益州巴漢七郡置梁州」句額上,原稿有「廣圻按,此謂巴一,巴東二,涪陵三,巴西四,宕渠五,漢中六,梓潼七也」。挨下「更割雍州之武都陰平荊州之新城上庸魏興以屬焉」句,原稿於新城側注「十」,上庸側注「十一」,魏興側注「十二」等共五字。又於其額上批「十二明甚」四大字。廖刻本於「凡統郡一十一」下有校注云:「當作二。按巴漢七郡者,巴一……梓潼七也。所廣益者:武都八,陰平九,新城十,上庸十一,魏興十二,故梁州之統郡一十二也。」則是全采廣圻原稿。又「洛書」句上,原稿額批「廣圻按,當提行另起」亦被朱泐,旁有真書「不然」二字。廖刻本亦即以「洛書曰上連」,不提行另起。如此反映廖刻對顧廣圻原校遵與不遵之處不一。可知顧槐三並非與顧廣圻同時參訂之人,亦非廣圻友好;而是廣圻辭去後,乃受廖寅延聘為其撰寫校注之捉刀人,故得逕以己意刪抹千里原稿,自為校注也。世謂廖刻為「顧千里校本」,殊不盡然。謂此稿本為「千里與秋碧商討本」者亦謬。此稿本,蓋由顧千里辭廖館後,更於癸酉歲重閱修訂,寄付廖寅,寅以付顧槐三作撰定校注參考。故槐三得逕以意塗抹批駁,並無商酌語,直如宗師批閱試課者然。其稿本前四卷轉入北大圖書館,後八卷,不知何故分散,現藏向覺明(達)家。說在《附錄》。

  以上所述,清乾隆、嘉慶年代曾經校勘《華陽國志》者,除《四庫全書》館諸人外,有惠棟、丁杰、陳竹厂、程瑤田、李調元、李鼎元、盧文弨、陳鱣、黃丕烈、孫星衍,顧廣圻、顧槐三諸家,就中盧文弨、李調元與二顧著力最多,顧廣圻識見卓絕,貢獻最大。李調元廣徵異本,校其異同,保存逸刻舊文;盧文弨劈破秘藏善本陋習,使江南人士得見宋刻足本;顧槐三因緣時會,削顧千里校以就己意,然究以保存原校之處為多,非同掠美;皆其有功於常氏之處。

 (八)道咸以來之翻刻與校勘

  嘉慶以前,刻書者志在流通,不盡在於牟利。故其校刻往往絕精,成本甚高,非富有者與有志學人莫能為之。海禁既開以後,商品流通暢便,購書者多,書業成為商業之一種,文士經營商業者往往開設書肆,翻印舊刻,目的專在牟利;多為妄言欺冒,以爭市場;校讎之學,固擯而不用;即精雕藝人,亦鮮有人延致。出書愈多,善本愈少。此社會風習一大轉變。其反映於《華陽國志》者亦殊明朗。道光乙酉(一八二五)李朝夔重刻《函海》,乃其叔父鼎元迫令為之,政府亦多方獎借,乃克卒業。其書較舊刻為佳。蓋猶具乾嘉流風餘緒。同治以後刻此書者,每況愈下,至於不堪,有如下列所舉:

  (1) 同治甲子(一八六四)綿竹常氏刻益州佳史館本(以下簡稱常本)。綿州照藜書屋主人常某,見題襟館本為時所稱,自記為常璩後裔,乃于綿州影刻廖本,剷去原刻「題襟館藏」四字,改刻為「益州佳史館」。此外一無所易。并「金陵劉文奎,弟文模、文楷鐫」一行亦保存焉。其荒謬處尤在其首葉(舊云封面)有「嘉慶甲子重刊」一行。嘉慶甲子為嘉慶九年,尚早於廖刻十年。書賈剽盜無恥,竟至於此。由此破綻,大為士流所譏,其書竟不流行。或謂其書實係刻于光緒年代。或謂其書實係刻於同治甲子。同治甲子,上距李朝夔刻《函海》僅三十八年,舊時良刻工尚有留於綿州者,故其鐫刻技藝,略可追蹤題襟館,無訛誤筆畫,但字較瘦,亦翻刻之較佳者。

  (2) 光緒丙子(一八七六)敘州盧氏紅杏山房刻《漢魏叢書》本(以下省稱盧本)。宜賓書賈紅杏山房主人盧秉鈞,於光緒二年江西本版片漫漶之際,出其舊藏較為清楚之《漢魏叢書》影刻。自撰《小引》次於《屠隆序》後,其文如土訟師牒詞,鄙陋可笑。末有「無奈乾隆迄今又歷一百餘年……鈞不揣冒昧爰將家藏善本出而逐一勘對補殘校謬重付棗梨俾讀者開卷了然」云云。至其所改,就《華陽國志》言,僅首卷《巴志》標題下有「馬湖盧秉鈞重校」七字(次行仍「晉常璩著萬載袁廷鰲校」十字)。又改「譔曰」為「讚曰」,末行「《巴志》終」下,鐫有「馬湖盧秉鈞較刊」(原文如此)七字。以下各卷,則俱于次行「晉常璩著」下鐫「馬湖盧秉鈞校刊」七字。又仍用「譔曰」未改。正文中偶有與江西本相異之字,似由刻手誤鐫,非盧賈曾有校改也。

  (3) 光緒戊寅(一八七八)成都二酉山房翻刻題襟館本(以下省稱酉本)。篇葉行款與各卷文字均同廖本。僅無「金陵劉文奎弟文模文楷鐫」一行。有「光緒戊寅仲秋月重刊於二酉山房」一行。疑廖氏子孫所為。四川省圖書館有此書,夾有唐百川校箋。

  (4) 光緒辛巳(一八八一)廣漢鍾登甲縮鐫《函海》之《華陽國志》為單行本(以下省稱鍾本)。漢州徵文齋書肆主人鍾登甲,以《函海》卷帙太多,人不易購,亦獨《華陽國志》一種為士林所愛,乃於光緒七年八月,改寫縮鐫為十六開本。行款並遵《函海》程式,但將夾注小字放大為每格二字(原每格四字),故各行起訖不同。首葉黃紙,題「華陽國志」四大字,華作業頭。尤怪在每卷標題皆遵《函海》原款有「晉散騎常侍蜀郡常璩道將撰,宋丹稜李叔廑刊本,綿州李調元贊菴校定」三十字,而其所冠序文,自宋呂、李兩篇外,乃有題襟館本之廖寅原序。然其書鐫刻頗佳,小巧便於攜帶,故流行甚廣。余自北京隆福寺購回一部,原標「鄰水廖寅刻本」,審乃鍾本,蓋由其有廖序而誤傳也。

  (5) 光緒壬午(一八八二)廣漢樂道齋縮刻《函海》本。樂道齋主人未暇考。其書全部縮雕李朝夔重鐫之《函海》為十六開本,仍四十函,書一百五十九種。刻工頗佳。其《華陽國志》,首葉黃紙真書「函海」二大字,上款「川西李雨村編」,下款「仿萬卷樓原本」,底面「光緒壬午鋟於樂道齋」十字則極醜劣。內容一如鍾本。

  (6) 光緒庚寅(一八九0)鄰水李氏悔過齋補刻題襟館本(以下稱為陶本)。廖寅南京刻本版片,在太平天國年間展轉遷流,為會稽陶氏購得。光緒庚寅,廖妻族有鄰水李鐵船者,從會稽陶濬宣處購回,補刻其蠹殘、遺失與漫漶之部,并從《太平御覽》引文增刻《張翕傳》百零五字。其介購、增補、題識、督刻並出陶手,故省稱之為陶本。原刻似在上海,鐫板運回鄰水。

  陶濬宣書法甚佳,於此刻首葉篆題「華陽國志」四字(志下「心」多一畫),葉底有「廖氏題襟館原本,光緒庚寅十月,板歸鄰水李氏悔過齋。陶濬宣題記」二十七字(文載《附錄》)。其書末陶氏跋文與所增《張翕傳》,皆陶手書,精刻儼如墨跡。此外與題襟館本無異。廖序葉末仍有「金陵劉文奎弟文模文楷鐫」一行。

  (7) 光緒甲午(一八九四)湖南藝文書局刻《漢魏叢書》本(以下省稱湘本)。十六開本。較王謨本多楊廷瑞《重鐫<漢魏叢書>序》與長沙王先謙撰之《鹽鐵論序》(此書改曰《後序》),冠于全書。又刪《陳蘭森序》。其《華陽國志》,改用題襟館本縮寫,有呂、李兩序而無廖序。書末又有王謨江西本原跋。張冠李戴,牛頭馬頸,殊可駭異。其荒謬處,刻工亦能知之,在《後賢志》二十八葉《譙登傳》末行應空六格處鐫「永人你不通也」六字,楊竟不覺,隨書流行,甚可笑。

  (8) 宣統辛亥(一九一一)上海大通書局石印本與民初育文書局石印《漢魏叢書》本(以下省稱石印本)。皆有光紙石印十六開本。有「辛亥孟秋精校重印」與「通州張謇重序,會稽陶濬宣書」等題識。為書九十六種(比王謨本多十種)。其《華陽國志》則全依王謨本,僅存呂大防一序與王謨跋語,無論未曾參攷明刻及《函海》與廖本,即浙江補刻本亦未參訂。通體簡陋,與張謇序稱「廣集新舊之刻,特聘通儒,詳加考究」語氣完全不符,書商欺訛射利,至此為極。由于石印價廉,復在上海出售,銷行極速,一年之內翻印達七次之多。宣統退位後復由上海育文書局承接翻印,印本完全與大通書局本同,只版權所屬不同而已。

  (9) 一九一七年,上海隱脩堂刻《龍谿精舍叢書》本(以下省稱鄭本)。廣東潮陽人鄭國勳字蕘臣,游宦寓居上海,輯近出善本為《龍谿精舍叢書》,在滬用木板精刻,以民國七年二月齊燿琳序冠首。鄭氏《自序》稱「歲在彊宇大荒長至日,潮陽鄭國勳序於上海寓廬之隱脩堂」。蓋清室遺老嗜古者發宦囊為之。彊宇大荒即丁巳。長至,夏至日。龍谿精舍,其潮州故寓名也。其《華陽國志》全遵題襟館本,僅字畫樸拙與偶有誤字為異。特點在附有金山顧觀光《校勘記》,及廖序前有《欽定四庫全書提要》三頁及《補華陽國志三州郡縣目錄》在正文前,為不同。書末有「廣陵邱義卿紹周監刻,揚州周楚江刻」一行。

  (10)上海中華書局校刊《四部備要》本。上海中華書局仿宋字排印《四部備要》,其《華陽國志》一種全據廖本。封底有「上海中華書局據顧校廖刻本校刊」及「桐鄉陸費逵總勘,杭縣高時顯、吳汝霖輯校,杭縣丁輯之監造」三行。不稱題襟館本,而稱顧校廖刻本,蓋隨俗傳,以為校注全出顧千里。

  此書校對甚佳,與原刻毫無訛謬。亦無他增飾。原線裝本發行於一九一七年。其後復攝影縮印為平裝本,今多存者。

  (11)上海商務印書館《四部叢刊》影印明錢穀鈔本。

  (12)上海商務印書館影印明吳琯《古今逸史》本。

  上兩種皆取明本攝影印行,毫釐不失原貌。其內容前俱已經論述。影印不成其為新版本。茲但舉其名,備檢取參校耳。《四部叢刊》亦有縮印平裝本。

  (13)成都志古堂翻刻題襟館本及顧觀光《校勘記》(以後省稱志古堂本)。成都志古堂書肆主人王祖佑於一九三七年影刻題襟館本,並據《龍谿精舍叢書》附鐫顧觀光《校勘記》,又據陶本附刻「《華陽國志》佚文」一頁,即《張翕傳》百零五字。當時名士林山腴實主其事,期為此書之空前善本。刻工校對均佳。書末有「華陽王祖佑新培重刻,華陽陳跡踐室初校,華陽林思進山腴覆校,成都邱光第仲翔覆校,岳池何青亭紹恩刻字」五行比排,獨刻工一行特低二格。

  此書當時並未峻工。解放後,王祖佑將刻板捐獻給人民政府,並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印行,增刻封面一葉,有「四川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七年就成都志古堂原版印行」二十二字者是也。

  (14)清末葉校勘《華陽國志》諸家。道咸以來,刻書者耑事翻板,其所謂校,皆專指校對舊本與新刻間有無不同,與乾嘉校讎、校勘之義不符。校讎既無市場,學人多棄而不顧。偶有興趣所屬,業餘從事者,亦每每僅從蒐采故籍輯錄異文方面用功。其於《華陽國志》尚能注意版本異同者,則有山西耿文光、北京傅沅叔(名增湘,本江安人,寓居北京)。能徵采異文者,則有會稽陶濬宣,成都唐百川。兼而能之者,則有金山顧觀光。耿、傅、陶三家論著,上文已引。《附錄》收其全文。以下補述顧觀光與唐百川二家。

  顧觀光(一七九九——一八六二)字賓王,亦字尚之,江蘇金山縣(今屬上海)人。好學博通,經史百家,天算輿地,無不涉獵。尤精數學,所著算術與曆法書籍甚多,精闢每出西人之上。又好輯古人逸書,所輯凡數十種。同治元年卒,年六十四。《清史稿》有傳。所撰《華陽國志校勘記》,舊載《武林山人遺書》中。一九一六年,鄭國勛收入《龍谿精舍叢書》,附《華陽國志》後。一九一九年,成都存古書局據《武林叢書》,鐫成單行本。一九三七年,成都志古堂又據存古書局本,鐫附于《華陽國志》。《武林山人遺書》,存古堂本,龍谿精舍本皆每面十行,行二十二字。志古堂本改依廖本《華陽國志》,作每面十行,行二十字。內容全同。

  顧氏《校勘記》遵用題襟館本,有時稱「廖刻本」,有時逕稱「廖校」「廖云」,蓋未知其捉刀人有先後二顧也。又或稱為「宋本」,蓋以為所依係宋本,非曾真得宋本核對也。其校語大都肯定廖本校注,偶有不同見解。其斥何、王《漢魏叢書》本為「俗本」,與《函海》同;但又似未見《函海》本,故全未引及《函海》引校諸本異字。其多於二顧校語處在廣引類書。如《北堂書鈔》(顧省作《書鈔》),《藝文類聚》(顧省作《藝文》),《初學記》及《太平御覽》(顧省作《御覽》),《太平廣記》(省作《廣記》)等,皆記錄卷數,便於核對。此外所引《史記》注、《兩漢書》注、《三國志》與《裴注》,《文選注》、《水經注》、《路史》等亦多。皆以原書標明引據《華陽國志》者為限。未曾引用《後漢書》、《晉書》,亦未引及《寰宇記》及《輿地紀勝》等地理書,故所引《華陽國志》逸文亦未能盡。對廖本多于「俗本」之文,如《先賢志》前二子卷與《大同志》四葉脫文,及「俗本」多於廖本之文,如《先主傳》中所衍《三國志》文,皆錄存而不加校勘。於《巴郡士女》,則據類書補有關任文公父子、徐誦、譙隆、陳禪、張翕、郝伯都七人逸文。又補「諸書所引士女姓氏有不見《目錄》者」四條,是其最大貢獻,較陶濬宣之僅補張翕一條為博覽矣。其功之勤實在嘉慶二顧之上,見解則多遜之。

  唐百川本名鴻學,後以字行。雲南大關廳人,四川提督唐友耕第六子,捐班道員。曾任四川官印刷局局長。其父在時,營粹英堂書肆於成都,刻有《漢魏六朝百三名家集》。百川繼之,刻有《怡蘭叢書》。又為布政使許涵度刻《三朝北盟會編》。頗治目錄、板本、校讎諸藝。卒於一九四四年前後。晚年閒居,以校勘《華陽國志》自娛。用二酉山房刻本為底本,每得一條,書簽貼於文上,或朱或墨,凡約三百條左右。大抵采輯《初學記》、《太平御覽》引文及《函海》與《漢魏叢書》本異字。隨得隨貼,未及竟業而死。其底本八冊用木匣精裝,現歸四川省圖書館。原貼似用口津,今全脫落,頗有零亂。人以其貢獻不大,未甚注意。本書校注每亦采之,凡稱「唐箋」者是也。

  上述元豐以來,屬於《華陽國志》之刊本鈔本,及校勘《華陽國志》之刻本稿本,舉可知者凡約三十餘種,遺漏者自必尚有,要其主要刻本承襲源流,與其異同增損之間,是非優劣之較,大體已得端緒。校補準備工作雖有未盡,亦粗勝於往昔諸人之率爾操觚矣。下附《華陽國志版本源流圖》,藉以結束上文。

┌300 ┌────────────────┬──────────────────┐

│    │   華        晉咸康中│常璩四十歲,仕蜀。         │

│    │                │撰成益、梁、寧三州地記與《蜀漢書》。│

│    │   陽            │撰成《華陽國志》(在江左)。    │

│    │             義熙中│徐廣《晉紀》采。          │

│    │   國            │                  │

├400 ├────────────────┼──────────────────┤

│    │   志        宋元嘉中│范曄《後漢書》采。         │

│    │                │裴注《三國志》引。         │

│    │   版            │                  │

│    │                │                  │

│    │   本        魏太和中│酈道元《水經注》采。        │

├500 ├─────────────景明中┼崔鴻《十六國春秋》采。───────┤

│    │   源        梁天監中│劉昭《續漢志注》引。        │

│    │             大清中│蕭方等《三十國春秋》采。      │

│    │   流            │                  │

│    │                │                  │

│    │   圖            │                  │

├600 ├────────────────┼──────────────────┤

│    │            隋大業中│《北堂書鈔》采。          │

│    │            唐貞觀中│《晉書》采。            │

│    │                │《藝文類聚》采。          │

│    │                │《括地志》引。           │

│    │             上元中│李賢注《後漢書》引,《文選注》引。 │

├700 ├─────────────景龍中┼劉知幾《史通》稱引。────────┤

│    │                │                  │

│    │             開元中│《初學記》引。           │

│    │                │                  │

│    │                │                  │

│    │             元和中│李吉甫《郡縣圖志》采。       │

├800 ├────────────────┼──────────────────┤

│    │                │                  │

│    │                │                  │

│    │                │                  │

│    │                │                  │

│    │                │                  │

├900 ├────────────────┼──────────────────┤

│    │                │                  │

│    │           宋太平興國│《太平御覽》引。          │

│    │                │《太平寰宇記》引。         │

│    │                │                  │

│    │                │                  │

├1000├────────────────┼──────────────────┤

│    │                │                  │

│    │         1078   │                  │

│    │           ┌────┤                  │

│    │          呂│    │                  │

├1100├──────────大┼────┼──────────────────┤

│    │          防│南宋時 │川峽各州圖經引。          │

│    │          成│    │歐陽忞《輿地廣記》采。       │

│    │          都│    │王象之《輿地紀勝》引。       │

│    │          刻│    │                  │

│    │          本│    │                  │

│    │           │    ↓                  │

│    │           │    鈔                  │

│    │           │    本                  │

├1200├───────────┴────┼──────────────────┤

│    │             ┌──┤                  │

│    │        1204李│  │呂                 │

│    │            │  │大                 │

│    │            邛│  │防                 │

│    │            州│  │成                 │

├1250│            刻│  │都                 │

│    │            本│  │刻                 │

│    │             │  │本                 │

│    │             │  │                  │

│    │             │  │                  │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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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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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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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407│《永樂大典》寫本       │  │

│    │             │  │               │  │

│    │             │  │               │  │

├145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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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5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50│             │  │               │  │

│    │        錢穀鈔本 │  │               │  │

│    ├┬────────────┤  │               │  │

│    ││┌───────────┼──┴────────┐      │  │

│    │││劉大昌成都刻本1564│1564張佳胤蒲州刻本├┐     │  │

├1600├┼┼───────────┼───────────┤├─────┤  ┤

│    │││1626       │           │├┐    │  │

│    ││├─┐         │           │││    │  │

│    │││ │李        │           │││    │  │

│    │││ │一        │           │││    │  │

├1650│││ │公        │           │││    │  ┤

│    │││ │成        │           │││    │  │

│    │││ │都        │           │││    │  │

│    │││ │刻        │           │││    │  │

├1700├┼┼─┼本────────┼───────────┼┼┼────┤  ┤

│    │││ │         │           │││    │  │

│    │││ │       惠┌┘           │││    │  │

│    │││ │       校│            │││    │  │

│    │││ │       本│            │││    │  │

├1750│││ │        │            │││    │  ┤

│    │││ │        │            │││    │  │

│    │││ │ 1784   ├───────────┐│││    │  │

│    │││ │   ┌────┤孫校本    1793│││├─┐  │  │

│    │││ │   │    │─┐ 顧千里校本  ┌┤│││ │  │  │

├1800├┼┼─┴───┼────┤ │───────┐││││├┐├──┤  ┤

│    │││ ↓  1828  ↓ ↓1814   ││││││││  │  │

│    │││ 李  ┌┤    惠 孫 │顧尚之校本││││││││  │  │

│    │││ 本  ││    校 校 ├────┐││││││││  │  │

│    │││    ││    本 本 │    │││││││││  │  │

├1850│││1881││1864────┤    │││││││1876│  ┤

│    │││  ┌─┤│  │1878 │    ││││││││├─┐│  │

│    │││  │1882 │┌────┤    │││││││││ ││  │

│    │││  │┌┤│  ││1890│    │││││││││ ││  │

│    │││  ││││  ││ │1894│1917│││││││ ││  │

├1900├┼┼──┼┼┼┼──┼┼ │┌─┼─┐┌─┼┼┼┼┼┼┼┼┼─┼┤  ┤

│    │││  ││││  │├┐││┌┤ ││┌┤││││││││1911 │

│    │││  ││││  ││││││├1934││││││││││├┐  │

│    │││  ││││  │││││││││││││││││││││││  │

│    │││  ││││  │││││││││││││││││││││││  │

├1950│錢劉  鍾縮重︽  常酉唐陶湘︽廖志鄭龍存︽二陳盧張吳何浙王石盧︽  ┤

│    │本本  本刻刻函  本本校本本四本古本谿古武顧校校本本本本本印本永  │

│    │︵   ︵︽︽海  ︵︵本︵︵部︵堂︵精堂林校本本 ︵︵︵︵本︵樂  │

│    │︽   縮函函︾  益二︵補藝備題本︽舍本遺本   ︽︽剜江 敘︾  │

│    │四   刻海海本  州酉唐刻文要襟 龍本 書    古漢補西 州寫  │

│    │部   單︾︾   佳山百題書︾館 谿  ︾    今魏本本 本本  │

│    │叢   行本本   史房川襟局本本 精  本    逸叢︶︶ ︶   │

│    │刊   本     本本校館本 ︶ 舍       史書       │

│    │︾   ︶     ︶︶本本︶   叢       ︾︾       │

│    │本           ︶︶    書       本本       │

│    │︶                 ︾       ︶︶       │

│    │                  本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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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舊刻遺存問題與此次整理目的

  如上所述,《華陽國志》成書之初,本身已有闕漏未補、牴牾未正、重複未剔及規避忌諱囁嚅其詞未能率性暢達之處。更經七百年之傳鈔訛亂,始得鐫板。鐫板九百年來,雖經多次之校勘整理,漸復舊觀,而紛歧、淆亂之處仍復滋生。直至近世,尚無可以稱為完善之印本。閱者私其一種,則如在井窺天;比較諸刻,則如亂絲難理。誠為節省覽者校覈之勞,折衷之力,俾一目而諸本異同俱在,取捨可決,則匯校刊正之業,正有待於今日。此舊刻遺存問題有待解決者一也。

  此書刻本盛於明清兩代。其中,又以張佳胤、吳琯、何允中、王謨等一系相承之殘闕本流行最廣,深入人心。比較完足之劉、李、《函海》本反湮滯一隅,鮮為中原與江南人士所注意。碩學通儒如惠棟、盧文弨等雖已輯足宋本,並由《函海》與浙本、廖本鐫刻行世,乃其後數十年坊間尚流行王謨之殘闕本,雖如張季直、陶濬宣主持之石印本亦采用之。習非為是,良可嘆息。世既安於殘闕,人遂慵於輯補,真足本乃不可得。顧千里為廖寅校出《蜀志》三郡脫簡,并已得輯補線索,究以非關時尚,莫為賡續。其他篇中短句片文,明有脫落,未加修葺,以致文氣格塞、語意零斷,不可卒讀者尚多;蒐討補綴,不乏援據。而昔人謬託謹慎,謂無書證得原字,即當仍其舊刻。夫書傳所重,在於行意。意所確指,固存乎文;設其文亡而意可知,則斟酌葺補以暢其意,自較「郭公」「夏五」,文存而意廢者差勝。況《史》、《漢》引據經籍,尚且多為別字異文以通其意;他書之引用《常志》,詎遂能全遵舊文?然則必待獲得引用《常志》之文以補《常志》者,亦守株待兔、膠柱鼓瑟之計耳。此闕文未補,為舊刻遺存問題尚待解決者二也。

  歷史以地理為基礎,地理資圖本而明確。故「左圖右史」以相參,則「扣槃捫燭」可不誤。是實測地圖者,治史最要之工具,亦即最客觀之資料也。常璩此書,地理四篇最為時重,而歷世未有圖本;郡邑形勢,托諸空言;古今地名,難為參核;故文字偶有脫誤,界劃遂不分明;州部屢見載言,境域莫可確指。顧千里校勘此書,先從清理郡縣入手,列表既成,部位朗豁,惜尚無圖,亦未考訂古今地名。他本對于地理,更無涓埃貢獻。夫《常志》本以地理取重,而為之刊行者乃不能考古證今、通其沿革、訂其部位、使全局朗然于几席之上,以便讀者,則何貴於有此鐫行乎?此舊刻遺存問題尚待解決者三也。

  常璩於千六百年前寫成此書,而所用文字又復模擬更早時代之語言風格,且勿論引據文典已多為今世所不習,即其命意遣詞,在當時出于習慣自然,在今日亦須解釋而後明。至于隱諱未彰之義,有待闡明;增補刪易之文,有待解說;古今地名之變,有待會通;群書相異之字,有待參訂;欲使全文明快,通於今語,以便使用,則詮釋挹注必所當有。而舊刻唯有校注,無詮注,未合今世需要,此又遺存問題之待解決者四也。

  注文必溢於正文以外,有待閱者往復檢尋,耗時恆多。是初治其書者所必資,而諳習瀏覽者所勿用。有時點斷句讀,其義自明,必有困惑而後檢注,則節時省事,為便實多。《華陽國志》舊刻,惟江西本加鐫圈點,然時有時無,有處亦多悖於文義,不惟無益,反滋詬病。其或通人校語,每有「屬上屬下」字樣者,萬不得一。斟酌文義,審其句讀,為之標點,是今日閱者所必需,而曩昔校刊者所未能,此又有待於今日解決之問題五也。

  凡此五端,包羅百項,使全解決,亦不過調理古今語言,通正常氏本旨。若其為歷史時代所局限,觀點立場之謬,抑揚褒貶之失,有待批判吸收,抉擇揚棄,與夫突出重點,酌為補充,以收古為今用之效者,自屬猶多。此則非筆者個人水平所能勝任,然亦不能遂無所努力。藍縷篳路,啟其一隅者亦頗有之。釐正糾繩,發展鴻拓,固有待於來者。本書任務,實偏重於前此五端,故定名為《華陽國志校補圖註》。標點雖具,認為今世刊書所當然,故不以入書稱。

  以下略述此次進行校、補、圖、注、標點之工作方法與其義例。

(十)校勘述例

  古書行世歷久,鈔刻紛龐,每有殘亂訛奪。為之考覈群籍,比對異同,正其是非,求其本旨,折衷文理,釐訂章節,俾符原作面貌,是為校讎。自漢劉向開端,歷世發展,至清而成專門之學。操此者務在博覽強識,字斟句審;一字推敲之間,有如兩造互控,老吏究詰,斷案成讞,義無可翻。如或偏任小慧,出以師心,影響臆測,擅為改竄,則治絲愈棼,益誤來者。此校讎所大忌,而昔人每多犯之。其在《華陽國志》,如宋呂大防、李、明張佳胤,清李調元、王謨、廖寅刻本皆不能免。他更無論矣。又有偏執一本,膠於先入,毀所不見,沿誤自是,訟敗而不肯服者;其在此書,則江西本、盧本、石印本尤為突出。又有明知文訛義乖,有待釐正,而以未得善本勘合為解,沿而不變,或僅註「疑闕」、「疑誤」等字,不加解說,自詡謹慎,云「待來者」;正如探路得阱,不為填塞而去,則一行何貴有此先遣者哉?乾嘉諸校讎家每有此失,而後人乃以為賢,是亦惑矣。校讎既無裨於實際,故刻書者亦每不采用。清代校此書者號稱二十餘家,其刊行者僅李調元、章宗瀛、顧廣圻、顧槐三與顧觀光五家。李調元參合板本,顧觀光廣徵群籍,皆值稱道。顧廣圻雖參驗不足,而所判斷,往往有異本為之證實;又只注其意而不率易原字,俾覽者自能抉擇;蓋不僅以識見服人,工作態度亦正可師也。

  此次校勘《華陽國志》,於處理舊刻各本異字之方法,取法《函海》;審訂原著文意,勘正訛奪,則取法於顧廣圻;博采群籍,甄別文字,則取法于顧觀光;期合三家之長,以成善本。限于學識,加以耄昏,才不副志,力不從心,存留遺憾必多。但有竭其駘蹶而已。

  此次校勘,以廖寅題襟館本為底本,取其為最近刻行比較完善之本,且易購得也。其他各本與此本文字相異之處與裁定意見,均加簡明校語,餘如行款、抬頭、空格等等之不同,間亦有所說明。其各本原有小注夾存者,則括以引用號,注其版本,嵌入新校語中或附於後。惟原注冗長屬於詮釋性質與其當批判辨論者,則用「詳注」二字代之,別於各段分注欄敘錄。期在校語不繁而宋、明、清三十餘種刻本之異同備焉。

  《校記》中所舉板本,每種只有一字代替。其影刻他本者不錄,寫刻他本偶有異字者錄之。所引凡十五種,其代字如下表:

  元豐——清人何焯校錄宋元豐刻本。

   劉——明嘉靖成都劉大昌刻本。

   張——明嘉靖蒲州張佳胤刻本。

   錢——《四部叢刊》影印明錢叔寶鈔本。

   吳——商務印書館影印明吳琯《古今逸史》本。

   何——明萬曆何允中杭州刻《漢魏叢書》本。

   李——《函海》引明天啟成都李一公刻本。

   函——清乾隆通州李調元刻《函海》本。道光綿州李重夔重鐫本同。

   王——清乾隆南昌王謨刻《漢魏叢書》本。

   浙——清杭州剜補《廣漢魏叢書》本。

   廖——清嘉慶南京二顧校廖寅刻題襟館本。益州佳史館、二酉山房影刻本同。

   盧——清光緒敘州盧秉鈞刻《漢魏叢書》本。

   鍾——清光緒廣漢鍾登甲縮刻《函海》單行本。樂道齋縮刻《函海》本同。

   湘——清光緒湖南藝文書局刻《漢魏叢書》本。

   石——清宣統上海大通書局石印《漢魏叢書》本。民國育文書局石印本同。

  校註中引用各家校勘文字,則每種用二字代替如下表:

   惠校——吳縣惠棟紅豆齋批校稿(未見原稿)。

   盧校——餘姚盧文弨抱經批補稿本。(未見原稿)。

   《函海》——《函海》本李調元校語。

   千里——元和顧廣圻手校底本。

   秋碧——同上顧廣圻手稿文間顧槐三批注。

   尚之——金山顧觀光校勘記。

   百川——成都唐鴻學校箋。

  此次校勘,不盡依板本與前人校稿,每亦采用前人引據以外之書志引文(例如《寰宇記》、《輿地紀勝》及其他方志之文)。甚或無所引據,但用它書文字從側面推測,從本書上下文理與歷代鈔刻致誤之規律推斷者。惟皆不動原刻文字,別以符號區別其所當增刪移改之字,並於注釋內說明其增刪移改之理由,留待閱者評定之。例如:廖本《巴志》「園有芳蒻香茗給客橙●」句,劉、李本,錢鈔本皆作●字,是宋本原是●字。張、吳、何、函、王、浙、鍾本皆作葵,《函海》校注:「原訛●。何本作葵。劉本亦作●。」是惠校所據宋本亦作●。張佳胤乃改葵字。吳、何本遵之,雨村又依何本改入《函海》為誤。顧千里手稿此處無注。廖刻本原是●字。校注乃於橙字下云,「當衍」,●字下云,「當作。即橙字」,應是秋碧意,實不可通。六朝人慣用四字為讀,上文皆然,何得此處獨為三字?且常氏為文平樸,非好用古文奇字者。何至棄橙字不用,改寫作。又字書,是草,非果蔬。《玉篇》作「金草」,《正字通》作「苦艼」。釋為橙字,亦無前例。●字不見經籍,蓋扶留之別名,亦作蓽茇,六朝時士流喜食檳榔,須拌扶留與蚌灰,故扶留迅速自日南移種于嶺南滇桂和川東南之長江河谷,此文省稱為●,與橙皆巴江特產以供客者。宋以後以蓽茇與扶留別為二物,明人不知,誤改作葵。葵即菟葵,是常蔬,非園藝物,未得與橙比提。故正文依廖本作「橙、●」字,並刪《函海》、廖本兩注,但存各本異字,更為校語云:「●字是,即扶留,另詳注釋。」又如巴西郡「東接巴郡,南接,西接梓潼,北接涼、西域」。錢、劉、李、《函》與吳、何、王等本皆作「南接梓潼」,無「西接」二字。千里校稿,於吳本「梓潼」二字上下加朱泐,示有疑問。廖本獨有「西接」二字,於「南接」下注云「有脫」,不定脫何字,此明是原作「南接廣漢,西接梓潼」八字。唐宋人不知李成與晉之廣漢郡不是治雒縣之廣漢郡,而是涪江下游即蜀之東廣漢郡地,駭不敢遵,或有妄刪者,宋刻亦不能定而闕之。後人遂誤為「南接梓潼」。夫晉梓潼郡在廣漢郡北,在巴西郡西北;廣漢郡在巴郡西北,巴西郡西南;安得設想為常璩文是巴西郡「南接梓潼」乎?此處雖無他本依據,亦逕補入「廣漢」二字,合廖本「西接」二字,為補四字,均用補闕號別之。

  蓋校勘目的,在於尋繹原著之本來面目,固未可以一己偏私之見強加前人,妄改其字(如上舉之葵字、字);亦未可妄持謹慎,明知蠹奪,而亦聽其闕誤,無所用心。譬如發掘古物,得殘品破件,必為之嵌鑲補綴,求還原貌。苟有誤綴,識者再為糾正。固未可袖手以待來者也。校勘文字一律夾于正文中。

  本書校勘中作增、刪、移、改的情況和所用符號如下:

  一、增補文字,旁加「▲」,如巴西郡之「南接▲廣漢,西接△梓潼」。

  二、衍文用小一號字排,並于其字、句之前後加圓括弧。如《巴志》言范目「封渡沔侯」,查秦漢無渡沔縣,依廖本注語,「縣」字當衍,故排作「封渡沔(縣)侯」。

  三、原刻誤倒及舊鈔訛亂、飛句別出之當乙正處,亦依文字增刪例表示。如《南中志》敘諸葛亮「移南中勁卒青羌萬餘家於蜀,為五部,所當無前,軍號飛」,錢鈔與劉、李、《函海》本同,而「飛」下注有一「闕」字,張佳胤、吳琯、何允中本「前」字下作「號為飛軍」四字,蓋元豐本原自如此(張佳胤自言得元豐本)。審文義當遵。今此句排作「(軍)號▲為△飛▲軍△」,表示增一「為」字,移「軍」字到句末。

  四、校改文字,當改之字和所改之字亦分別加刪、增處理。如《蜀志》「元光四年,置蜀四部都尉」,考此「四部」,當為「西部」字訛,理據充足,故作「置蜀(四)▲西△部都尉」,其理由則在注中述之。至于古字、別體、俗體等,則酌情出校。

  五、明清各本,每有遵用宋刻小字校語,或改作大字低格附於正文,或仍作小字夾於行間;又有各家自作校注,或入行間,或在書額者,本書一概存其原文于注釋中,並作考正。

(十一)闕文輯補述例

  《華陽國志》鐫本,自宋呂大防刻本即多殘缺。宋時已有李校語增補《李勢志》,又「整頓」其汶山越嶲二郡間一段文字,均見原跋。是宋人輯補闕文先例也。然所補不僅短陋,亦去原作精神、面貌太遠,甚至加重謬誤;及今視之,非惟無功,且增混亂。

  宋刻如此,明張佳胤所得,仍是元豐之殘闕本,錯簡脫葉與全行漫滅之處頗多。張氏亦曾進行補綴,但皆未測原作字數與舊本行頁,以及常氏行文特點,而以私意所喜任情為之,泛溢臃腫,或至數十字數百字之多;甚且駢枝復出,文不相應。例如,張本《先主志》於赤壁戰後,至「琦病死,先主領荊州牧,治公安,權進妹」以下,其所據本原脫一葉。今較以劉本實脫二百八十八字。張氏直用《三國志‧先主紀》建安十二,十六,十九年三段原文補之,多至六百八十一字。並將此下《常志》原文,改從《三國志》文者多處,然後轉歸舊本。核其所補文,僅適用於《三國志》而不適用於常著之處頗多。如:建安十六年,張松說劉璋迎先主以討張魯及先主入益州取劉璋經過五百餘字,《三國志》固在《先主紀》內;常著則先已載於《劉二牧志》,故於《先主志》僅用「十六年,益州牧劉璋遣法正迎,遂西入益州」十七字帶過。而張氏竟仍依《先主紀》補出全文,致前後重複五百餘字。此不當補而補也。又,《三國志》「權遣使云,欲共取蜀。或以為宜報聽許……荊州主簿殷觀進曰……」此上距「群下推先主為荊州牧」隔有五十餘字,且雜敘他事,故於殷觀,必稱「荊州主簿」以明其職位。若《常志》,則述殷觀語於直承上文「及得荊州,復有人眾」句,故只稱「主簿殷觀」即可明其為荊州主簿矣。張氏於此仍用常文,而妄援《三國志》增「荊州」二字於主簿上,此不按行文規律而妄補也。又其後敘先主入成都,《三國志》文為:「蜀中殷盛豐樂。先主置酒饗士卒。取蜀城中金銀分賜將士,還其穀帛。」夫「取蜀城中」云者,謂入城後縱將士分掠抗命諸家也。用其金銀以賞將士而「還其穀帛」,俾資生存耳。常璩改寫為「蜀中豐富盛樂。置酒大會,饗食三軍,取蜀城中民金銀頒賜將士,還其穀帛」,符合當時實際,正是陳氏本旨。張氏乃亦改從《陳志》原文,而又將「還其穀帛」一句刪去,實於陳壽本旨悖謬。如是妄改妄刪以為補,正如剪錦衣以飾短褐,其妄已甚。後人無識如吳琯、何允中、王謨等,乃亦遵而用之。宜識者之斥其為「俗本」也。

  清人輯補此書者,則如盧文弨據別本以補何允中本至兩子卷與四整葉之多。然別本所無者亦即不補。似有賢於張佳胤處,而實未盡輯補舊籍之全力。當時尚有宋刻在世,使能博徵善覈,力求全貌,應尚可及。遷延至今,著手更難。雖然,今日為之,猶將勝於因陋就簡,袖手不為。茲故因校勘之便,更竭綿力,輯補舊闕。藍縷草創,謬誤必多。姑且陳力竟志,以待來者裒削訂正耳。

  此次輯補常志之方法,堅持五點。(1),估計原著闕佚篇頁,文字數量。藉字數控制所補文字,不容失於太嗇,亦不容失於泛溢。(2),力求常氏撰述精神,行文規律,用以審核輯得資料,慎重補綴;雖不能似,求能似之。(3),所輯資料,不限於故籍明白標定為引《常志》之文。凡可估為其文出自常著者皆采用之。即屬明白標為引《華陽國志》者,亦不盡遵原字。蓋知昔人著書多不言所引據,引書亦不盡遵用原文故也。(4),補文皆於校記中注「補」字。(5),補文嵌入正文,旁加小三角(▲)記號,以便檢核。

  以下略舉數例以申述之。

  如《蜀志》,宋版原闕汶山郡至越嶲郡約六頁之多。舊刻《汶山郡序》,「宣帝地節元年,武都白馬羌反,使者駱武平之。因」,因字以下,誤接至越嶲郡之「拜越嶲太守,迎者如雲」句。舊校諸家皆無所覺。顧千里整理《益州郡縣目錄》,至汶山郡,始發現原刻屬縣皆當屬於越嶲。今其《益州郡縣表》初稿,汶山郡下無縣。而鈔附有《水經注》一條,云「《水經注》三十六:沫水東北與青衣水合。引《華陽國記》曰:二水於漢嘉青衣縣東合為一川,以下亦謂之青衣水。」又另錄一條云:「宋白茂州下注(按指《續通典》)引《華陽國志》云:宣帝地節三年,武都白馬羌反,使駱武平定之。汶山吏民詣武自訟:一歲再度更賦至重,邊人貧苦,無以供給,求省郡。遂省汶山郡,復置都尉。今自汶山吏民以下皆無之。蓋又非宋白所見之本矣。」顧氏當時僅得「駱武平之」以下闕文之端緒如此。廖刻本中,因字下已有大段校注,列舉《太平寰宇記》、《續漢郡國志》注、《漢書‧貨殖傳》注、《水經注》等所引《華陽國志》屬於汶山、漢嘉二郡之文,又據《晉書‧地理志》考列其屬縣。蓋亦顧氏續所輯得也。此注後又補有「漢嘉郡」、「越嶲郡」二目,但皆未補屬縣與志文。查《寰宇記》卷七十八引《華陽國志》此文,又較多於宋白。其文云:

    宣帝地節三年,武都白馬羌反,使駱武平定之。因慰勞汶山。吏及百姓(詣)武自訟:「一歲再(役),更賦至重。邊人貧苦,無以供給。求省(郡)。」郡建以來四十五年矣。武以狀上。遂省汶山郡,復置都尉。(當作「北部都尉,合蜀郡」。下詳其說。)

  樂史、宋白皆引自《華陽國志》而文微異,恰便互勘,用以補足宋版大段闕文甚為現成。

  以下則按常氏敘述郡縣之規律,採用《續漢‧郡國志》、《晉書‧地理志》、《宋書‧州郡志》與洪亮吉、謝鍾英等所補輯之《三國疆域志》,排列汶山、漢嘉兩郡屬縣。再徵采各種史籍,地書、類書所載關於汶山、漢嘉、越嶲三郡之文字,為應補各郡縣文准備。除廖刻已經摘出舊籍所引關於此三郡之《華陽國志》軼文外,又得群書中關於此三郡文字之可能出自《華陽國志》者八十餘條,三千餘字。再經反覆審覈,裁剪其未合常氏格局及不必要之部分,但存七十餘條,二千三百餘字。均各有注語說明,載在書中。茲摘舉二三處以示一般。

  《後漢書》卷一百十六《冉駹夷傳》:「至地節三年,夷人以立郡賦重。宣帝乃省并蜀郡,為北部都尉。」《宋書‧州郡志‧汶山郡》云:「晉《太康地志》:漢孝武帝立。孝宣地節三年合蜀郡。」據此,知《寰宇記》所引《華陽國志》文雖較宋白為多,亦已經有所刪節。前漢都尉無屬縣,省郡後,原轄縣歸併蜀郡,常氏必有明文。蜀郡舊有西部都尉治青衣,南部都尉治南廣,則省汶山郡後所置都尉當為北部都尉。「北部」二字亦不可省。茲故依《後漢書》於「都尉」上補「北部」二字,依宋書所引《太康地志》補「合蜀郡」三字。不用《范書》「并蜀郡」三字者,於文謂「省併蜀郡,為北部都尉」則可,謂「復置北部都尉并蜀郡」則不可。既用樂史所引《華陽國志》文,則只可依《太康地志》文,不能用《范史》文也。

  舊籍引文,不惟隨意刪節,亦多有不適當之竄改與增溢處。例如《後漢書‧郡國志‧蜀郡汶江道》,劉昭注:「《華陽國志》曰,濊水駹水出焉。多冰寒,盛夏凝凍不釋。孝安延光三年,復立之以為郡。」此雖引自常氏原書,而並未遵用原文,其顛亂、增刪之跡有灼然可見者數點:(1),「濊水駹水出焉」之上,必有山名。汶江道治是今威州(茂汶羌族自治縣縣治),在岷江河谷低暖處,安得為濊、駹二水所出?考濊水即《漢志》之渽水,《水經注》作涐水,今為大小金川,其下游曰大渡河者是也;駹水即《漢志》之「江沱」,《水經注》之「汶江」,今為雜谷河,自威州入江者是也。其發源處在今馬爾康縣東馬塘附近之鷓鴣山。自鷓鴣山北連松潘縣之羊膊嶺,南連小金縣東界之巴朗山,在晉通稱汶山(《禹貢》曰岷山,《漢志》曰崏山)。《漢志‧湔氐道》:「《禹貢》崏山在西徼外。」又「汶江縣」條:「渽水出徼外,……江沱在西南,東入江。」皆言山與江源、渽源及江沱源在汶山郡徼外;《漢志》無《郡序》,故分繫之於其所近各縣也。常氏尊《漢志》,亦當以江源、濊源與駹源分載於《漢志》所當之縣,而變通其文義以符晉人習稱。其文當為「汶山在徼外,濊水、駹水出焉」。《漢志》之汶江縣,後漢為汶江道,蜀漢改汶山縣,晉因之。故知《常志》此文在汶山縣。劉昭繫於汶江道,是,截去前五字,則大謬矣。(2),「多冰寒,盛夏凝凍不釋」九字,《常志》已載於《汶山郡序》,歷今未軼。《後漢書‧冉駹夷傳》作:「土氣多寒,在盛夏冰猶不釋,故夷人冬則避寒入蜀為傭。」可證今刻本此九字正是《常志》敘述原語原位。劉昭乃移於「濊水駹水出焉」之下。既非《常志》原文位置,文義更屬難通。夫常氏于《郡序》中為此語,固謂郡境冰寒山地多,低暖耕地少,故其文為「土地剛鹵,不宜五穀,惟種麥。而多冰寒,盛夏凝凍不釋。故夷人冬則……」云云,將雪山與耕地配布之實際情況,分別言之,符合實際。若劉昭所竄引,則似汶山全郡或汶江道全境皆「盛夏凝凍不釋」,不復有可耕可牧之地矣。此竄移原文位置之謬也。(3),「延光三年復立之以為郡」句,乃敘述建置沿革之文,必當屬於《郡序》,且必緊承於地節三年「省郡為都尉」之後。不當單在分縣文中提出。劉昭蓋以當時郡治在汶江縣,故摘《常志‧郡序》文於此。「之以」二字亦非常氏原有。據此判斷,劉昭所引「《華陽國志》曰」二十七字實從《華陽國志‧汶山郡序》與其屬縣志文中摘出之三段。確為《常志》原文者僅二十五字。又復截頭去腳,顛倒紊亂以繫於汶江道下。舊籍引文雖足珍貴,若不細心加以分析,遂謂其為原文而遵用之,亦一大惑矣。夫輯補闕文工作,惟不難於蒐集資料,尤難在鑒定資料之有識力。有識力而後有膽力。膽力過銳則難免於主觀武斷;故又需濟以先自反復詰難,保其符合客觀真實情況,具有與人辯論決勝之保證,然後可能建立信心,敢於落筆。不如此則不可以從事於輯補也。

  《常志》於各郡縣,多稱舉其地方傑出人物。漢晉間,汶山、越嶲等郡尚甚落後,固無足供常氏稱道之人物。若漢嘉郡則不然。王謀、衛繼、向舉皆季漢名宦,著於《三國志》;樊敏、高頤,皆名二千石,著於各碑目、金石書,今其碑闕具在,文猶可驗;張休與王謀同載《三州士女目錄》;近年又發現王暉石棺,皆足稱述。常氏去漢未遠,必當錄之。茲補漢嘉郡、縣闕文,除從各舊籍蒐討關於此區建置沿革、風土特產、地方掌故等資料外,於漢嘉縣補「郡建後,人文日起,王元泰州里無繼,樊叔達號為吏師,向舉一時表率,高頤、張休、王暉皆以俊彥稱也」。於嚴道縣補「劉氏時,衛繼為車騎將軍、大尚書」等字,以副常著本旨。

  宋版闕文之下所接「拜越嶲太守,迎者如雲」句,正是《太平御覽》卷六十引《華陽國志》敘張翕父子事文。按《後漢書》卷一百十六《邛都夷傳記》張翕父子事,在順桓以前,安帝元初之際。自元封開郡至是,已閱二百二十餘年,中經王莽之世,邛穀王任貴據郡建國一段大事,舊校者「整理」之殘文,亦正有之,而僅寥寥十三字,首尾不具。又將遠在其後百年之張翕父子事敘在其前,而上連汶山郡之駱武。又復因原刻誤湍為溫,從而妄入蜀都趙溫。至于張翕父子先後出守之間,西南夷大叛亂與楊竦平亂事,則全未著錄。但以「自建武後數叛」一語徑接至「章武三年」。謬亂殊甚,而曰「整理」,是真有待於今日為之拆破重行整理者也。惟自《御覽》保存張翕父子事外,更無它書引載常氏越嶲郡文者。乃取《後漢書》與《水經注》所記越嶲郡事,補成章武以前五百零八字。對於宋槧原刻所有之字皆予保存,嵌載於此次整理文中。

  此次輯補汶山、漢嘉、越嶲三郡闕文,雖不能與常氏原作完全符合,要其大體段落、次第、內容、風格不致相差太遠。文字分量,或仍失於稍多。然既屬補綴,則所忌在嗇,稍多應無傷也。

  此一輯補,取材於《後漢書‧西南夷傳》特多。范曄之書,固多取材於《東觀漢記》與各家《續漢記》,然於西南夷部則多來自常璩之書。常璩關於西南少數民族部分,亦有來自《東觀漢記‧外裔列傳》處,但更多來自巴蜀先民之傳說與自少數民族地區還蜀流民之談述。故其所述邊區情俗風土,較為真實生動,可以徵信,為世所愛,遠出於官撰之《外裔列傳》以上。《范史‧南蠻傳》中「板楯蠻夷」一篇,《西南夷傳》中「夜郎國」、「滇王」、「哀牢夷」三篇,內容及實質與《常志》完全相同;即文字亦沿用《常志》者什八九。其為來自《常志》甚明。其「邛都夷」、「莋都夷」、「冉駹夷」三篇,應不至別有他書依據。即如《常志》殘存之《汶山郡序》一百五十九字,與《范史》「冉駹夷」篇相較,亦可證范氏采於《常志》,但稍變其文耳。如常云「有六夷、羌胡、羌虜、白蘭、●、九種之戎」。范作「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常云「土地剛鹵,不宜五穀,惟種麥」;范云「土地剛鹵,不生穀粟麻菽,唯以麥為資」。常云「而多冰寒,盛夏凝凍不釋,故夷人冬則避寒入蜀庸賃自食,夏則避暑反落,歲以為常」。范云「土氣多寒,在盛夏冰猶不釋,故夷人冬則避寒入蜀為傭,夏則違暑反其邑」。等等。其所不同,僅在范氏又有追加解釋之句,並調移前後序次,又於建置沿革較《常志》為略而已。《常志‧越嶲郡》全脫兩漢之部。然如舊校「整頓」刪剔後所保存之三十七字中所曾言及邛穀王、張翕父子與夷人數叛三事,《范史》皆有長文敘述,足見其亦採自常氏也。《范史》後出於《常志》七十餘年,時江左人尚多不曉蜀事,而范之列傳收錄西南人物特多且詳。其皆采錄《常志》為之明白可驗。今補《常志》,固當以《范史》為主要線索也。

  又如常璩《序志》固云「述《李特雄期壽勢志》」(以下省稱《李志》),而元豐舊刻,此篇(《李志》)敘事僅至咸康五年,即李壽奪位後第二年,李壽部分尚有五年未見一字,而李勢部分全闕。宋刻本及鈔本皆然。蓋璩在江左改寫其舊作為《華陽國志》時,為避忌諱,即未著錄。但有私藏別本《蜀書》已經續寫完成。其後為崔氏所得,別行於北方。故崔鴻撰《十六國春秋》與蕭方等之《三十國春秋》皆具壽、勢始末。唐貞觀中撰《晉書》,宋司馬光撰《通鑑》所依據者是。前述《魏書‧崔鴻傳》載其子子元表稱鴻「正光三年購訪始得」之「李雄《蜀書》」或即此本也。司馬光《通鑑考異》稱今存之《十六國春秋》為《十六國春秋鈔》,足見其僅屬崔鴻百卷本之節文。崔鴻原本文殊繁重,《晉書‧載記》所錄多是也。或謂「今世所傳《十六國春秋》,乃後人採《晉書》、《北史》、《冊府元龜》、《太平御覽》等書集成之」(見王謨《漢魏叢書跋》),不知《晉書》、《北史》、《冊府》、《御覽》等書所據仍直接依據常氏,或間接取自崔鴻、蕭方等之書,非有他種文籍可據也。《通鑑》於桓溫滅蜀以前,敘蜀事頗詳,且多不依《晉書‧帝紀》,而采《常志》之文;迨滅蜀後,所紀蜀事遂少,往往僅錄《晉書‧本紀》文,更不能有所裒益。《晉書》亦惟永和三年以前載蜀事較多。故知《晉書》與《通鑑》雖博采群籍,於蜀事仍皆以常璩書為原始資料,但南北流行本有不同耳。(北方流行《蜀漢書》,南方流行《華陽國志》,二本於李氏始末內容不同。)常璩改撰《序志》時所欲敘述之壽、勢二志,雖避忌無文,固亦可補;其文即自《晉書》與《通鑑》取之可也。(《冊府元龜》可資參訂。)

  然《晉書‧載記》與《通鑑》所記關於李壽、李勢之文亦嫌太多,設全收錄,則與此卷李雄、李期二紀文字分量不相廝稱;故必當有所剪裁,始符常氏所擬改寫成為此卷之格局。茲於李壽事即以附晉稱藩與絕晉自強兩種爭議為中心,庶協常氏原稿旨趣。於李勢事則略循舊補文字,增益《常志》體例所當具與李氏敗亡情勢所宜及者;釐正時次,兼及范賁始末,藉明當時蜀人對李雄遺業之留戀,蓋亦常氏著書之本旨也。其詳細說明,在卷九之四、五兩章。

  此外小段補綴,或一行半行,甚或僅一字者,共達一百數十處。

  如《後主紀》延熙九年,舊刻「但光好指擿利病。大長秋南陽許慈,普記闕性;光祿來敏,舉措不慎,失勢事者指;當世美名,不及特進」。普記下元豐本空三格乃為性字。李本原注有闕字。明代諸本或空四格,連闕字為五格。劉本或空五格,連闕字為六格(錢本)。明其所闕為五字或六字。吳、何等叢書本不空,填入「載籍,掌典舊文」六字,並刪去「性」字。蓋張佳胤取《三國志‧許慈傳》文所改補。如此改補殊失常氏文旨。常氏此文,志當時諸臣之長短優劣。特指出孟光、許慈、來敏三人雖有當時美名而竟不得「特進」之原因,應偏在指出短處。若如張氏補文則無短可指,於全文即不可通。又平白刪去「性」字,皆屬魯莽粗疏、未審文意之謬舉,決無可采者也。查《三國志‧許慈傳》:「與孟光、來敏等典掌舊文。值庶事草創,動多疑議。慈、潛(胡潛)更相克伐,謗讟忿爭,形於聲色。書籍有無,不相通借。時尋楚撻,以相震攇。其矜己妒彼,乃至於此。」茲取其意,改補作「普記舊文,矜妒成性」。與上下孟光、來敏,褒貶並寓之文旨符合,並保存性字不廢。

  又《先賢志‧巴郡(合巴、巴東、巴西諸郡言之)士女總讚》與其原注之諸人小傳,宋刻皆脫。惟《巴郡士女目錄》尚存。顧千里校依原書「譔曰:二州人士自漢及魏二百四十八人而已」句,減除蜀、廣漢、犍為、漢中、梓潼五子卷所讚之一百九十四人,判斷巴郡子卷所闕《士女讚傳》為士四十七人,女七人,共五十四人。此次校補,於《巴郡士女目錄》之七十八人中,按常氏所讚他五郡士女標準,估定其人姓名與排列次序,蒐集其行事資料與各書引文,覺亦可補。其各人小傳佚文,經顧觀光從《太平御覽》等類書中輯得任文公父子、徐誦、譙隆、陳禪、郝伯都等六條。並用《後漢書》、《北堂書鈔》及《御覽》別條引《華陽國志》文校訂《御覽》所引《張翕傳》文。此次校補,又復從《輿地紀勝‧渠州》卷輯得所引《華陽國志》元賀、龐雄、王平、趙姬、趙萬妻五人小傳,較前又多出一倍,皆《常志》原文也。其餘諸史所載文志多可借補。惟讚語未曾輯得一字,又有數人行事全失,不可補。僅將各條輯獲之文與各家關於此子卷之校語列出。至于史傳關於巴郡人物之記載,則別於《目錄》下各繫之小注,治史者如須參考,可以隨手檢得之。故雖不補《巴郡士女讚傳》,就本書之效用言,如已補矣。

(十二)繪圖述例

  左圖右史,交互參證,為古今學人所公認之重要治學方法。凡史地諸書,能條理明晰,鋪序秩然,可以反覆勘合而不亂者,其撰定時大多先有圖籍依據,胸羅全局形勢,乃有可能。此馬、班之史所以能包萬象而無所牴牾也。常璩此書最出色處尤在地志。其必曾得當時完善地圖相印證甚為明顯。故其《序志》曰:「漢晉方隆,官司星列,提封圖簿,歲集司空,故人君學士,蔭高堂,翳帷幕,足綜物土。」極言地圖與版籍之重要,與漢晉官司徵采之鄭重。又斥班氏「《地理志》頗言山水……辨物知方猶未詳備」。足見其得力於圖籍之處為多。緣璩在蜀久任史官,獲見羅尚、李雄時之圖簿與諸先輩地記,憑藉豐贍,是其優於其他史家之處也。然其書無圖。後之讀者,徒據其文,或有傳鈔訛奪,遂惘然莫知所正。展轉牽訛,而益棼亂者亦頗有之。顧千里校勘之先,必釐訂其郡縣為表,以表印證當時簡陋之地圖,亦可明瞭於晉代地理輪廓,故其校語多有卓識雋義,為他人所莫及。

  筆者幸生晚近,獲讀實測十萬分一縮尺之四川全省地圖與五十萬分一縮尺之陝西省圖,及其他較為近出具有縣界之湖北、貴州、雲南、陝西、甘肅等鄰省地圖,參印各種地書、方志、雜志論文與乎個人實地考察研究之記錄,並在編制《四川歷史沿革圖說》過程中久經洗煉,於大西南地區之地理形勢,建置沿革與歷史發展過程略窺門徑。藉此基礎以考訂《常志》地理之部,今古對勘,若合符契。故用力較前人為省而鑒識乃或更真。此次校補,於地志四卷考訂尤詳;其他各卷史文有關地理形勢之處,亦皆盡其綿力;期使歷世懸而未定之地名落實入圖,無復再有懸空含混,惝恍迷離之病。秉此信心,努力以赴。雖未能盡償初志,亦已大體開朗明晰,為未來闢出較為寬廣之途徑矣。中間頭緒萬端,難以例舉,具體表現,即在插圖。詳細說明,分載入注。閱者取圖驗志,參看注釋,庶於晉代梁、益、寧三州地理形勢無不了者。

  今繪圖十九幅,插附各卷前和適當篇頁中,計有:

  第一卷,《巴志》四幅:

   (1) 《巴志形勢總圖》。具有郡、縣界線與郡、縣治位置及《巴志》篇中重要地名。

   (2) 《巴族歷史發展圖》。具有巴國歷史發展各階段中之政治經濟中心位置與其民族活動範圍等線條,與國都位置。

   (3) 《江州三峽圖》。具有每五十公尺同高線之地形圖,標有南北府城,龜亭,新市里,塗山,汶江,巴江,後山,陽關,東突峽等古地名,附注今地名。

   (4) 《巴西宕渠兩郡圖》。

  第二卷,《漢中志》插圖四幅:

   (1) 《漢中志形勢總圖》。

   (2) 《漢、沔流變圖》。表達漢、沔合流故道與現今東西漢水分流形勢。並標出陽平、白馬、金牛、五丁、定軍、樂城諸故址。分三幅。

  第三卷,《蜀志》插圖七幅:

   (1) 《蜀志形勢總圖》。

   (2) 《李冰治水遺蹟圖》。

   (3) 《都江堰工程略圖》。

   (4) 《沫水離堆圖》。

   (5) 《秦漢成都市郊示意圖》、《秦漢成都城址比較圖》。表達秦漢時成都故城位置與大城,少城,十八郭,七橋,五津,萬歲,千秋兩池及郫、檢二江之位置和形勢。

   (6) 《李冰造七星橋位置圖》。

  第四卷,《南中志》插圖四幅:

   (1) 《南中志形勢總圖》。大幅。包括南中七郡之郡、縣治位置與境界。河流、道路,及其鄰接地區。

   (2) 《諸葛亮南征路線圖》。包括蜀漢時南中郡縣位置、境界、道路與諸葛亮進軍,迴軍及馬忠等分道出軍路線。

   (3) 《雲南東北部湖漬盆地圖》。

   (4) 《莊蹻入滇路線圖》。

  以上各圖,不僅徒為《常志》原文注腳,亦多有超越《常志》文外,更作闡發者。圖與注相須為用。如:各圖中古今地名沿革之考訂,多有超越一般地書所曾考訂之範圍者,又多有訂正舊籍謬誤之處者,是皆羽翼《常志》而當表之以圖者。圖不自言,待注發之。其例殊多,詳載各注文中,茲不更舉。

 (十三)注解與標點述例

  常璩於一千七百年前寫成此書,在今日欲使人人能讀,通其旨趣,則必加以注釋。舉如僻字晦義,成語典實及相關之人名地名,皆須徵引群書,方可詮釋疏通。是此次作注任務之一。校勘、輯補工作中,每有疑難問題,或當推翻舊說之處,雖可定案,仍須有以闡明。皆未便夾敘入正文,宜別以注語剖析之。是此次作注任務之二。《常志》多引據《史》、《漢》、《三國》及其他古籍之處,而《水經注》、《後漢書》、《晉書》等又多引用《常志》。文義歧出相異,有當校訂之處,往往溢出校補範圍以外,故于考訂本書文義所當及者,蒐訂徵驗,斟酌釐正,以省覽者考核之勞,是此次作注任務之三。常璩限於時代,其未能提出之問題,在今日研究其書則必當提出者,諸如巴、蜀民族來源,大西南社會發展歷史階段劃分,各少數民族分布地域與其生活特點、發展過程,以及關於西南古代社會的經濟等其他問題,皆為研究本書必須涉及之重要問題。提出問題,加以討論,以待來者審覈,是此次作注任務之四。古地名之正確位置,物名之正確含義,每有爭論千百年而不能得其定解者。此次作注,必須使其皆明確可徵,地名並能入圖。如蠶叢、丹犁、夜郎、苴蘭、、沈黎、枸醬、邛竹、靈關、丹穴之類,故博考精辨,甄採群言,理其紛歧,勒為定說,是此次作注任務之五。

  凡此五端,動須長文。注語繁,則喧賓奪主,失於簡則不足以完成全部任務而有苟且塞責之嫌。且閱者文學修養之程度不同,對注文之分量、深度要求亦即不同;研究部門不同,對其內容各方面之輕重、寬窄要求亦將不同;欲盡一人之力以滿足多人之意,必不可能。此作注之所以為難也。然又不可無注。躊躕累年,茲臨定稿,仍莫知適從。乃始仍原訂初稿計劃程式,除力從意足字省方面統一文格外,先將原書各卷文字劃分為若干章(原書不分章節,通體連寫,宋刻乃有提行空格,暗別章節)。每章作一按語,其任務在闡明全章旨趣,指出其要點特點及聯系他章之關鍵。文內當繫注處,嵌以注碼,注文繕寫在每章按語下。

  此次詮注工作,主要在直接查驗經史諸子百家原文,求其義理所當。中間頗有因檢覈經史而校出舊刻謬誤及舊校疏忽之處。例如《巴志》1章之校注,定「貫利」為常氏原文,駁斥舊刻「寶利」、「貨利」等竄改字。如此之例猶多,不可勝舉。又頗有一字一義久不得解,稽滯旬月,遍檢群籍,始獲典祖;或更因而發現舊書字誤之事。茲舉一例,藉明工作未嘗苟且。

  第九卷(《李志》)「譔曰」,有「每惟殷人《丘墟》之歎,賈生《過秦》之論,亡國破家,其監(鑑)不遠矣」句。詮釋之初,必以「殷人《丘墟》之歎」便是用《史記‧宋微子世家》「箕子朝周,過故殷虛,感宮室毀壞生禾黍……乃作《麥秀》之詩以歌詠之」故事。嗣以為不然。如係用此故事,則箕子《麥秀》之歌與「賈誼《過秦》之論」恰成對偶,何至作「殷人《丘墟》之歎」句?更進而尋求常氏未用「箕子《麥秀》之歌」以對「賈誼《過秦》之論」的原因,則又發覺《史記‧宋微子世家》「其後箕子朝周」以下八十字乃後人所竄入,非馬遷原文所固有。常璩所見之《史記》,不可能有此條,更足證常氏此文非用箕子故事,而當另尋其典所自出以為校注語。

  《淮南衡山列傳》記伍被諫淮南王語,有曰:「臣聞微子過故國而悲,於是作《麥秀》之歌。是痛紂之不用王子比干也。」《史記》既存伍被之說,則固以為《麥秀歌》是微子所作矣。何得更於《微子世家》又有此箕子作歌之八十字?自褚先生以下至於裴駰《集解》,皆莫曾指出此歧出處。則其八十字為魏晉以後人所竄入可知。或者是後人取張晏之說(下詳)注入《史記》行間為此八十字,遂被宋刻亂入正文耳。裴駰實未見有此歌,常璩固無由見之,又安得而引以入其書乎?

  或謂:《漢書‧伍被傳》,全用《史記‧淮南列傳》,乃其文作「箕子」。顏師古注:「張晏曰:箕子將朝周,過殷故都,見麥及禾黍,心悲,乃作歌曰:『麥秀之漸漸兮!黍苗之繩繩兮!彼狡童兮,不與我好兮!』狡童,謂紂也。」其言與《史記‧世家》同。然則《世家》不訛,《淮南傳》乃訛箕作微耶?此亦似是而非之說也。《世家》此八十字,全是箕子自悲不用,無吊王子比干之意,則非緣伍被之意可知。顏師古唐代人。所引張晏說,乃張晏別傳之故事,非晏為漢書作校注之語。顏氏固云:「漢書舊無注解。」則張晏非為《漢書》作注以證其文當作箕子也。且張晏亦未曾見《史記》世家有此八十字。如其已見,則歌詞必逕引史記,何至改「禾黍油油」為「黍苗之繩繩兮」乎?不惟張晏未見此八十字,即顏師古亦未見也;如其已見,則逕引《史記》世家以證《漢書》此「箕子」二字,不甚直捷明快,而必曲引張晏之說乎?然則《漢書》引伍被說而文作「箕子」者,亦字訛耳。《史記》列傳固未誤,則引用其文者不當改其人名。當是後人妄依竄亂本《史記》世家以改《漢書》字,而顏師古又妄援張晏小說以注《漢書》訛字耳。

  更強有力之證據,為孔穎達撰《詩正義》,所注鄭玄《詩譜》,有句云:「《史記》稱微子過殷墟而作雅聲。」亦明是用《史記》伍被之說,未用《世家》說。則其所見之《史記》固無此箕子作歌之八十字。孔氏與顏氏同時。其所見之《史記》本當同。故知《史記‧宋世家》無箕子作歌八十字,而《漢書》伍被說本作微子。以此定常璩非用箕子弔殷墟典,為確切不移矣。或問:《史記‧宋世家》「其後箕子朝周」不可謂為微子之訛乎?曰:斷不可能。今本《世家》文於此八十字下,乃續云,「武王崩,成王少,周公旦代行政當國」及「誅武庚,殺管蔡」,封微子事。微子降周,入居鎬京,誅武庚後始封就國。未封以前,何得有「朝周,過故殷虛」句?以此知其斷不然。

  以上,為筆者不用《史記‧宋世家》箕子《麥秀歌》解說「殷人丘墟之歎」的理據。初由懷疑《史記》而細審其文,而參訂他書,遂先發覺《宋世家》中此八十字為後人竄亂之文。竄亂時間,在唐與五代之世。宋刻遂成正文。同時發覺《漢書‧伍被傳》之「箕子」,亦是訛字。從而肯定《常志》「殷人」句非用箕子故事,獲得解決。雖然,「殷人丘墟之歎」究何所指,則未得也。於是盡個人之力遍檢經史諸子,凡與詠歎故國破亡之文,皆細審之,閱月餘時間,終於從劉向《新序》卷四中找到了答案,說在本書九卷六章之注。

  似此因考證一字一義而泛檢群書,從而更正他書文字錯誤者亦多。例如《史記‧西南夷傳》:「南越食蒙蜀枸醬。蒙問所從來。曰『

道西北牂柯』。牂柯江廣數里,出番禺城下。」《漢書‧西南夷傳》用其文而改作「道西北牂柯江。江廣數里,出番禺城下」。司馬光《通鑑》依《漢書》文,清儒亦多盛稱《漢書》所改為雋允。常璩此書則云:「曰『牂柯來』。」不重江字。茲細考審,定《史記》與《常志》不誤,《漢書》妄改,大失原意。《通鑑》與清儒皆盲從附和。說在《南中志》1章之注。如此之類,校訂《史》、《漢》、《三國》、《後漢志》、《晉書》及各史注文,《水經注》、《元和志》、《寰宇記》等地理書之脫衍訛訛,多至數十百處,僅如《三國志》一種,於《公孫劉二牧志》得十一處,《先主》、《後主》二志得二十八處,它如《巴志》、《蜀志》、《南中志》亦有。共四十餘條。

  然注文的主要任務,在于考地理,辨名物,訂史實,正訛訛,析章節,詮晦義。而於各地區經濟文化之發展過程尤再三注意。中間亦多有批判《常志》謬誤之處。各條注文,有長達數千字者,或特附專題(如《枸醬考略》、《笻杖考略》、《蜀布考略》及《蠶叢考》等),或就注詳考(如巴國發展與巴東鹽泉之關係,蜀國發展與蠶絲業之關係,李冰勛績在於提倡成都平原種稻等屬於探索地方歷史發展規律性之長文,均散在各注釋中)。對於各少數民族歷史發展與地區產業發展之史料考訂尤為詳密。其為事理之必然而前人所未發者,亦各數十百條之多。注文分量蓋已五十萬字,每欲裁割而苦難下筆者,竊謂其深入細密,前後相關,多屬創見確證,為後來人研討舊籍節約時間,固當如此也。

  標點助人瞭解文義,功用同於簡明之注釋。每見整理古籍印行各書中,仍有標點錯誤,蓋古文含義多端,句讀難定,非經細緻咀嚼,推求義旨,即易流於誤解誤斷。故標點之難,并不讓於詮註。世或以標點為易事而輕率付人為之,其害能導人於沿誤曲解,逕赴迷途。是不可不慎也。

  近見四川省圖書館所藏明刻《華陽國志》三本,有未署名者進行標點兩次,人名用朱標,句讀用藍點,乃其誤標誤點之處十居五六。茲就首卷《巴志》舉例二處。其第四頁原標點有如此一段:

   於是夷朐忍廖仲藥何射虎秦精等乃作白竹弩、於高樓上射虎、中頭三節。(原標廖仲藥、何射虎、秦精為人名。)

  如此短短二十九字間,即有甚大誤解三點。(1)原標以廖仲藥、何射虎、秦精為三人,蓋用近代通常姓氏斷之。按本書《大同志》言,「涪陵民藥伸,杜阿應尚」,則巴東固有藥姓也。章懷太子注《後漢書‧板楯夷傳》「射殺白虎」句云「《華陽國志》曰:巴夷廖仲等射殺之也」。張澍《蜀典》卷十二《藥氏》云,「按《華陽國志》:巴夷藥何與廖仲秦精等作白竹弩射白虎者」。是皆以廖仲、藥何與射虎秦精為三人。秦漢習俗,有複姓,罕複名。此等巴夷方慕漢習,初有姓氏,自不可設想其為三字姓名。此原標三人之謬也。(2)原文於秦精上特加「射虎」二字,表示廖、藥皆非能射虎者,僅秦精為名獵手,以善射虎知名。廖與藥則大姓,有財勢,為一方領袖;或延秦精為之設計射虎,以博重賞;或由秦精思得殺虎之術,不能自致,往說大姓廖、藥應募取賞,藉以表現其勞動智慧。故秦精上特加射虎二字,不僅表達此一功勛之實際主人,且足體現當時巴夷社會大姓與勞動人民之政治地位,意義殊屬重大。原標點者乃曲解為「何射虎」,似元明小說綽號,悖於古義何太遠耶!(3)白竹,今云「白甲竹」,為竹中尤勁強者,縛之為巨弓,以機發之,則射能遠及。故秦精教藥、廖於高樓上設之以伺虎。得當發機,遂能使箭貫虎,沒其三節。秦時皆用竹箭,節短者尤勁。「三節」約當尺餘,故虎遂死。「於高樓上」者,便於作機弩伺虎,非謂藉樓避虎而手射之也。如是手弩,則達樓下已成弩末,安能中沒入三節乎?原點「於高樓上射虎」為讀,則所言當是手弩,是體物疏謬,反映於標點,非惟削弱文勢,且能導人於誤解之處也。茲於此二十九字作如下標點,故雖不加注語,而當時殺虎之情勢事實,宛然自現於紙上。

   於是,夷朐忍廖仲、藥何、射虎秦精等,乃作白竹弩於高樓上,射虎,中頭三節。

  初看前舉標點者,未必遂能覺其有誤。試以後一標點較之,其對文義體會之差距,難以道里計矣。標點之未可輕易為之,有如此也。

 (十四)附錄蒐輯述例

  常璩於蜀、巴、廣、犍、漢、梓諸郡士女傳讚以外,別輯《益梁寧三州士女目錄》,合《序志》為一卷,是為本書輯載附錄之始。其後張佳胤輯《江原常氏士女目錄》,《函海》輯附歷代關於常氏著述評述之文,廖刻本有《三州郡縣目錄》,陶濬宣輯張翕事為附錄,《龍谿精舍》本附顧觀光《校勘記》。志古堂本據廖本補《三州郡縣目錄》,又據陶本補《華陽國志》佚文張翕一條,仍據《武林山人遺書》附載顧氏《校勘記》,為附錄之較多者,然實皆頗陋,不足盡羽翼常著之能事。茲從此書相關之各方面,蒐輯下列各文記,附載卷末,俾覽者秩然瞭解歷代著述對於此書之看法與其所作貢獻。除關於文字校勘方面已收錄於校注外,其收入此附錄者有下列各類:

  (1) 舊刊已具之附錄。如《三州郡縣目錄》,《江原常氏士女目錄》皆略附校注。其常氏自輯之《三州士女目錄》,則作正文看待。

  (2) 舊刊各本之序文、凡例及跋文。自宋刻至近世刻本,凡屬專序《華陽國志》者,并依時代先後錄附。其屬叢書總序,不專指《華陽國志》者不錄,各本從同者於題下注明之。卷首即不更依成習冠以舊刻原序。

  (3) 記述常氏著述卷帙、板本及評論常著之文字。例如《晉書》載記、《十六國春秋鈔》關於常璩身世之文,《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宋史‧藝文志》等官書記錄常璩著述之文;《郡齋讀書志》、《直齋書錄解題》、《通志‧藝文略》、《通考‧經籍考》、《玉海》、《說郛》、《國史經籍志》等私家撰述關於常著之文字(以上均見本書附錄十二《函海華陽國志附錄》);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山西耿氏《萬卷精華樓藏書記》、北京傅氏《藏園群書題記》等考訂常著版本與其內容之文字(已收入前言與注釋者不更錄)。

  (4) 各賞鑑家、校勘家在舊本上之題字與批語之未采入校注者。例如紅豆齋本上之丁小山、程瑤田等跋語,抱經堂本之程魚門跋語,顧千里手稿中之部分文字等是。

  總之,這次校注工作僅限於探索常氏原著之精神實質,尋求原文本旨,糾正傳鈔與刻板訛亂訛奪之部,通正其隱晦扞隔之義,并估定大西南地區社會發展之歷史階段,明確其階級分化與階級鬥爭之大體過程而闡述之。僅此要求,亦非綿力所能克致。主要目的,仍在於草創條理,以待海內碩學之修訂補益,使成善本而已。

  當前遺憾,主要在於政治理論水平過低,所有分析原著之觀點,不能正確者必多。夫千六百年前之方志,就今日建設社會主義之現實要求言之,其所以仍不當廢者,端在於研習一方古代社會發展過程所必取資而已。固必待有精通唯物史觀之學者博檢群籍,蒐羅資料,精細抉擇其有裨於今用者,纂述闡發之,汰除冗義,精簡詮釋,始得成為現代學人適用之書。非惟注語文不能多,即正本亦可酌予刪棄,始符整理古籍之義,而于覽者有益。若個人之識力卑弱,率爾操觚,固不足以勝其任也。凡茲所為,但能初步蒐討資料,以備未來雅識學人之整刷而已。

  其他瑣雜謬誤之處,應亦甚多,均盼在取得海內學者指正後釐正。 任乃強 一九六一年初稿 一九六二年修訂 一九八二年再校,微有刪改。